加入日期: | 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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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瓦房店 |
内 容: | ***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装备公司购置数控火焰/等离子切割机项目 采 购 公 告 采购公告〔****〕***号 ***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装备公司购置数控火焰/等离子切割机项目采购人为** |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装备公司购置数控火焰/等离子切割机项目
采
购
公
告
采购公告〔2021〕103号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装备公司购置数控火焰/等离子切割机项目采购人为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瓦轴装备公司购置数控火焰等离子切割机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文件号:〔2021〕103号
2.2项目建设地点(交货地点):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
2.3本次采购建设规模、包段划分和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包段,具体内容为:装备公司购置数控火焰/等离子切割机,规格:4米×6米,数量1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4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货物运达现场。
3.参与方资格要求
(1)参与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制造商或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2)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无处罚期内的严重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或失信行为。
(3)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要求:
4.1.1有意愿的潜在参与方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法人代表本人报名时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③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近3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电子邮件***
4.1.2签字或盖章必须是亲笔签名或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4.1.3报名资料不全不予受理,采购方将对参与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4.1.4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1日。
4.1.5报名地点: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大楼703室。
4.2 报名资料初审合格的参与方,请于2021年6月2日购买采购文件。
4.3 采购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仅支持公对公电汇,汇款时备注:战略采购部文件费),售后不退。
4.4任何未在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购采购文件的参与方均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电话无人接听时联系方式:请发电子邮件至邮箱zhangc@zwz.cn,邮件标题格式为采购文件号、事由简述,报名的包段,邮件内容须包含发件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与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6月8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瓦轴集团公司营销中心大楼709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采购人: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zhangc@zwz.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瓦房店支行
开户账户:283056315998(行号:104222419856)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战略采购部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