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6 |
---|---|
招标代理: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对“浙苏成品油管道互联互通项目-和孚油库联络点文物评估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各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浙苏成品油管道互联互通项目-和孚油库联络点文物评估招标。 *.*服务地点: 和孚油库 。 *.*资 |
关键词: | 成品油 |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对“浙苏成品油管道互联互通项目-和孚油库联络点文物评估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各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浙苏成品油管道互联互通项目-和孚油库联络点文物评估招标。
1.2服务地点: 和孚油库 。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招标范围:和孚油库联络点文物评估服务。
项目概况:浙苏成品油管道隶属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起于陈山首站,油源来自金山石化炼油厂,管道全长 221km。
招标内容: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开展风险调查,全面分析论证,评估报告书(表)编制,评估报告书(表)评审、备案、系统录入等,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拿到批文。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开始至提交所有最终成果报告为止。
二、磋商文件获取
2.1 凡被邀请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27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 14 时0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购买磋商文件。
2.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基本资料有:(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了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场返还。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3.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开标室。
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至少3个类似文物评估项目业绩,时间以行政许可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包括:1. 项目的行政许可或开具取得行政许可证明、2.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磋商供应商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质;
4.2磋商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勘查
(1)为使各磋商供应商能充分了解本项目及更加合理的报价,磋商供应商投标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现场勘查,根据勘查情况,自行设计和计算配置需求,由于遗漏或缺陷引起的任何项目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完全承担。
(2)在现场勘查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磋商供应商自己负责。
(3)磋商供应商人员须携带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勘查完毕,领取采购人确认的现场勘查证明。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0571-86587317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