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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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7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人民法院六专四室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迎宾大道***号中信银行大厦****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JM**QY**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六专四室 |
项目概况
台山市人民法院六专四室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1JM00QY53
项目名称:台山市人民法院六专四室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71173.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六专四室智能化系统建设;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六专四室智能化系统建设 |
1批 |
人民币871173.00元 |
(2)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3) 简要技术要求:2020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六专四室”建设规范》,规范指出为进一步确保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运行,更好维护人民法院工作秩序,最高人民法院依据相关行业标准,结合一线需求和实战需要,对人民法院专用囚车、专用羁押通道、羁押室、监控室进行升级改造。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竣工,竣工后30个日历日内检验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
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a.gov.c)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gov.c)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时间: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6月0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
1. 时间:2021年06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02日止。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apsp.c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apsp.cn填写或www.chi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小姐,联系电话***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