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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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16 |
招标代理: | 广东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区南口镇城乡垃圾清扫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区府前大道现代农业示范区电商园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预算金 |
梅县区南口镇城乡垃圾清扫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现代农业示范区电商园三楼(广东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预算金额:11,019,597.00元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19,59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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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垃圾处理服务 | 梅县区南口镇城乡垃圾清扫保洁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1月-2021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
时间: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1年06月16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报名时提供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自行前往购买】
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一)。
【备注:①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