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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里香畔建设项目九里香畔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变电)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2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26
截止日期:2021.06.07
招标代理: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香畔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香畔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变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畔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发改经信行政核准[****]***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
 
招标公告正文
九里香畔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九里香畔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变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里香畔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发改经信行政核准[2018]3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新城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扬中市港东南路东侧、健康路北侧、永宁路西侧、康宁路南侧
3.2 工程规模:控制价436.19万元
3.3 工程估算价(万元):436.19
3.4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06月16日至2021年07月16日
3.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YZ202105314004001 九里香畔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变电) 配电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等工程的施工) 30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
4.1.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4.1.5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7 其他必要条件:
(1)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2)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
***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
***
        ;
4.3 其他要求:
4.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2 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0000 ;按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使用规则执行镇政建[2018]194号文)的企业提交年度保证金缴纳凭证。选择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参照本市《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服务的通知(试行) 》执行。
4.3.3 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4.3.4 差额履约担保: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
5.评标入围
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入围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标入围条件和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5.1 评标入围条件:
    5.1.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5.1.2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1.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1.4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的。
    5.1.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
    5.1.6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的。
        投标文件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5.2 评标入围方法(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2.1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全部入围法的评标入围方法,对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入围,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3 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5.4 评标结束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6.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的评标方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评标价最低的即为中标人;评审因素为投标报价、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和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不采用合格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入围的投标文件依次评审,直至评审推荐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3名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文件不再评审。评标价相同的,采用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6.1 评标价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评标价=投标报价
6.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折算率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比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公开从?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信用考核分值乘以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的比例,即为该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折算率=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得分/100。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5月27日00:00至2021年06月02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06月07日9时0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9.其他
9.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9.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9.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9.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
招标人地址: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
邮编: 邮编: 212200
E—mail: E—mail: 151761544@qq.com
11.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扬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信用管理手册办理部门:
扬中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 ***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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