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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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31 |
招标代理: |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界首市 |
内 容: | *****局辅警体检服务机构库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局 采购代理机构:************ 二〇二一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界首市公安局辅警体检服务机构库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界首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4
第三章磋商办法.......................................................................................... 20
第四章 磋商项目说明及要求..................................................................... 28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基本条款..................................................................... 3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界首市公安局辅警体检服务机构库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5 月 31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界首市公安局辅警体检服务机构库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900元
最高限价:171900元
采购需求:拟征集一定数量(1-2家)的具有医疗体检服务能力的单位承担界首市公安局辅警的体检服务,本次体检服务人数为573人,其中包含男性479人,女性94人(具体人数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每人体检服务费300元,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1、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下载采购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费用300元/每份,售后不退,递交响应文件同时交纳。未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本项目文件发售费接受现金或转账)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 2021年5月31日15点 00 分(北京时间),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日)
2、地点:界首市公安局7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界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来自新冠疫情中、高风险疫区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非网招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七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界首市公安局
地 址:界首市天安路3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邮 箱:873530572@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1年5月26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界首市公安局辅警体检服务机构库项目 |
2 |
采购人 |
界首市公安局 |
3 |
服务地点 |
入库单位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5 |
服务期限 |
4个月 |
6 |
采购范围 |
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服务。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8 |
最高响应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171900元。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招标。与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不一致的为无效标。 |
9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
10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一律胶装,未胶装的,作无效标处理。 2、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一份。其电子版文件须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完整扫描件。 注: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以上电子U盘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递交响应文件时无电子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
11 |
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写明 |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装订,同时在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采购人名称:界首市公安局 XXX(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响应单位公章) 响应单位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界首市公安局7楼会议室 |
13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2021年5月31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界首市公安局7楼会议室 |
14 |
响应有效期 |
自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5 |
磋商保证金 |
形式:现金或转账 。 金额:人民币叁仟圆整 (¥3000.00元) 入库单位磋商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现场递交,入库单位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保管。 备注:入库单位磋商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现场递交,入库单位拒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否决其中标。采购人有权按通过评审且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人。入库单位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保管。入库单位磋商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5日内由采购 代理机构代表采购人负责办理退还手续(一次性无息退还)。 |
16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
17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8 |
响应预备会 |
不召开 |
19 |
对分包的要求 |
不允许 |
20 |
供应商的替代方案 |
不允许提交 |
21 |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响应截止时间2天前。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
***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文件标准收取。 注: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
23 |
磋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25 |
付款方式 |
体检工作结束,采购人收到全部体检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按实际体检人数结算体检费用,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有效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全额付款。 |
26 |
人员到场 |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递交报价文件: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②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8 |
特别提示 |
无效标条款: 1)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响应行为是指: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c)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响应;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f)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g)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响应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3)供应商未依时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4)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响应文件份数、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胶装的。 6)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7)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8)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及其它内容相应位置处没有签字、盖章的。 9)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服务期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申请及声明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10)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 12)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上限的。 13)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29 |
其他 |
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招标,即体检费用300元/人,本次体检人数共573人,300元/人×573人=171900元,(具体人数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与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不一致的为无效标。 |
注:如本要求与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采购项目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方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采购范围、最高响应上限、标段、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最高投标上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
1.3.3 本采购项目的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 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本项目资格、能力及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是否愿意参与本次响应活动完全是自主决定的,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本次响应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下述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
1.6保密
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均须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但供应商有必要自行踏勘现场,以便于更好的熟悉采购内容,更好的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响应文件。
1.10响应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召开响应预备会。
1.11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明确其所称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各项具体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磋商办法
(4)采购需求
(5)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条和第2.3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在响应截止时间2天前,以网上公布方式发布给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2天,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响应截止时间。
2.2.3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网上自行查询资料,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未能及时查询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在响应截止2日前,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在响应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2.3.2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异议的答复将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供应商自行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查询,无需确认。
2.3.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方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截止日期。
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见响应文件格式
3.2响应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3.2.3报价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
3.2.4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报价表中的响应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报价清单中相应报价。
3.2.5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响应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响应无效。
3.2.6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响应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响应报价的单价中。
3.2.7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3响应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3.4 磋商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 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成交人以外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4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2)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外,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4 备选响应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
3.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标记
3.5.1 响应文件必须按上述序号或顺序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响应文件一律胶装,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3.5.3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3.5.4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5.5 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人员配备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6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5.7响应文件分,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文件一份。
3.5.8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响应文件密封、递交4.1.1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宜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响应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4.3.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4.3.3在响应截止日期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5.磋商会5.1磋商时间和地点
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2磋商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召开磋商会:
(l)采购人及监督人员到场情况。
(2)宣布磋商纪律。
(3)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4)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各自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竞争性磋商顺序
(6)磋商会议结束,进入磋商阶段;
6.磋 商6.1磋商小组
6.1.1 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3人及以上。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小组成员:
(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采购响应文件、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2磋商原则
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
磋商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合同授予7.1合同授予标准
7.1.1如无特殊原因和情况,磋商小组将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办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先后顺序。买方将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合理的成交推荐单位。
7.1.2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将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7.1.3磋商结束后根据需要,有可能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业绩不实、挂靠、违法转包等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7.1.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7.2成交通知书
7.2.1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其响应已被接受。
7.2.2采购人将不对成交和未成交的原因作任何解释。
7.3签订合同
7.3.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3.2成交人在7.3.1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入库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入库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入库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作出流标处理;
7.3.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要求后及时根据本条款提出的调整内容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
7.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启用)
7.4.1成交人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成交人需自行与采购人联系,以获得交纳履约担保的账户信息)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4.2如果成交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及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响应。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8.重新采购8.1重新采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该项目重新采购:
(1)响应截止时,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
9.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与磋商小组成员串通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参加磋商会人员: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串通,滥用职权影响对响应文件的客观公正评审,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10.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10.5质疑、投诉
10.5.1、受理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联系方式***10.5.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异议(质疑):
供应商未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10.5.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10.5.4、对磋商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响应相关各方对磋商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10.5.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记入“不守信响应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①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③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11.解释权
12.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12.2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一、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符合性和资格评审通过评审标准的,为有效投标。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出1-2家入库候选人。
二、采购人负责抽取组织不少于3人组成的磋商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三、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审小组应认真研究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四、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通过符合性和资格评审的);
(四)评审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五、评审小组独立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择1-2家单位为入库单位,若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按服务内容的优劣选择入库单位。
六、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符合性和资格评审,评审小组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标报告上并经采购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认可。
八、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某项评审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评审是否通过。符合性和资格评审通过评审标准的,为有效报价。
九、采购人应确定得分由高到低1-2家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人。如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成交人,以此类推或依法重新采购。
十、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名单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初步评审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符合性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文件签署 |
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资格性评审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供应商服务承诺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其它要求 |
有效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注:以上所涉及的证件资料等须在报价文件内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复印件,复印件缺少任何一项或不可辨认内容,均视为未提供该项证件资料,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综合评审表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附加优惠条件 |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现有体检项目基础上,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需求赠送具有价值的体检项目,每赠送一项男性体检项目的得10分,最多得20分,每赠送一项女性体检项目的得5分,最多得10分。 |
0-30分 |
人员配备 |
1、内科、外科、眼科体检负责人*** 2、承诺每个检查项目应至少配备一名引导人员,得10分。 |
*** |
服务承诺 |
1、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卫生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确保体检过程安全,结果准确,得10分; 2、承诺免费提供健康知识讲座的,得10分。 3、承诺体检过程,体检团队人员服务态度热情,文明行医,医德良好,评委对细节服务的承诺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0-15分。 4、承诺能对每位职工健康检查状况进行个体和群体评价、分析、反馈,并提出指导建议,横向比较,酌情打0-10分。 |
0-45分 |
以上资质、证书、奖项、合同等相关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在响应文件内。供应商最终得分取各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以上记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拟选择1-2家具有医疗体检服务能力的县级及以上的医疗体检单位。技术得分之和为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2家投标人为本项目入库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服务内容的优劣选择入库候选人,服务内容得分也相同的,在采购人的监督下由磋商小组现场抽签确定排序。(入库单位须为界首市市内具有医疗体检服务能力的县级及以上的医疗体检单位)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入库单位进行体检。
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磋商标准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 磋商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3.1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3.2 磋商小组的职责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磋商办法,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磋商报告上签字确认。对磋商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 磋商程序
磋商准备、初步评审(初审指标评审)、综合评审。
4.1磋商准备
磋商小组熟悉磋商工作情况:
(1)听取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磋商资料,获取磋商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竞争性磋商的目标、竞争性磋商项目的范围和性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及在磋商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磋商工作用表。
4.2初步评审
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磋商小组依据上述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通过,不得进入磋商程序,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为两家时,磋商小组认为仍有竞争力可继续评审。)
4.3磋商
4.3.1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在正式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材料。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磋商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4.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4.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
4.3.4所有供应商在磋商时做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4.4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4.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4.5磋商结果
4.5.1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并标明排列顺序,取前1-2名为成交供应商。
4.5.2 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
4.5.3入库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排名顺序依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或重新招标。
4.5.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则自动转为成交公告。
5、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其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1)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响应行为是指:
(a)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响应;
(b)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响应文件份数、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胶装的。
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6)被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响应资格并在处罚期内的;
7)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8)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单及其它内容相应位置处没有签字、盖章的。
9)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服务期限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10)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下限的。
12)响应文件对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清单单项无报价或零报价的。
13)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
1、服务内容
分类 |
项目检查 |
项目意义 |
||||
一般项目检查 |
身高、体重 血压、脉搏 |
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情况,用于超重、肥胖、高血压等疾病。 |
||||
体格检查 |
内科一般检查 |
筛查内科常见疾病及其相关征兆。 |
||||
外科一般检查 |
筛查外科常见疾病及其相关征兆。 |
|||||
耳鼻喉科检查 |
初步筛查耳、鼻、喉常见疾病。 |
|||||
眼科一般检查 |
筛查屈光不正、色弱及色盲情况。 |
|||||
妇科检查 |
妇科一般检查 |
筛查妇科疾病 |
||||
白带常规 |
通过阴道分泌物检查可判断阴道有无炎症,还可以进一步诊断炎症的原因。 |
|||||
实验室检查 |
血常规 |
检查血液有形成分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各种相关参数,了解机体是否有贫血、感染及其他血液系统疾病。 |
||||
尿常规+尿沉渣 |
对肾脏疾病、泌尿道疾病以及感染性疾病等,有重要的诊断作用。 |
|||||
肝功五项 |
肝脏疾病的辅助诊断及风险评估 |
|||||
肾功能三项 |
了解肾脏功能,早期提示肾功能 变化。 |
|||||
空腹血糖 |
糖尿病筛查及其并发症风险评估。 |
|||||
幽门螺旋杆菌检测 |
检测胃部是否有幽门螺杆菌感染 |
|||||
癌胚抗原 |
对结肠癌、直肠、胰腺癌的筛查 |
|||||
甲胎蛋白 |
用于原发性肝癌初筛 |
|||||
血脂二项 |
了解血脂变化 |
|||||
心电图检查 |
12导联心电图 |
诊断有无心脏病变,心律失常等。 |
||||
放射科 |
胸部正位片(无片) |
心肺功能检测及疾病筛查。 |
||||
彩超室 |
腹部彩超 |
检查肝、胆、胰、脾、双肾 |
||||
子宫附件彩超 |
子宫及附件检查 |
|||||
乳腺彩超 |
乳腺疾病早期筛查 |
|||||
建立健康档案 |
||||||
男性 |
||||||
分类 |
项目检查 |
项目意义 |
||||
一般项目检查 |
身高、体重 血压、脉搏 |
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情况,用于超重、肥胖、高血压等疾病。 |
||||
体格检查 |
内科一般检查 |
筛查内科常见疾病及其相关征兆。 |
||||
外科一般检查 |
筛查外科常见疾病及其相关征兆。 |
|||||
耳鼻喉科检查 |
初步筛查耳、鼻、喉常见疾病。 |
|||||
眼科一般检查 |
筛查屈光不正、色弱及色盲情况。 |
|||||
实验室检查 |
血常规 |
检查血液有形成分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各种相关参数,了解机体是否有贫血、感染及其他血液系统疾病。 |
||||
尿常规+尿沉渣 |
对肾脏疾病、泌尿道疾病以及感染性疾病等,有重要的诊断作用。 |
|||||
肝功五项 |
肝脏疾病的辅助诊断及风险评估 |
|||||
肾功能三项 |
了解肾脏功能,早期提示肾功能变化。 |
|||||
空腹血糖 |
糖尿病筛查及其并发症风险评估。 |
|||||
幽门螺旋杆菌检测 |
检测胃部是否有幽门螺杆菌感染 |
|||||
甲胎蛋白 |
用于原发性肝癌初筛 |
|||||
癌胚抗原 |
对结肠癌、直肠、胰腺癌的筛查。 |
|||||
血脂两项 |
了解血脂变化 |
|||||
超声检查 |
腹部彩超 |
检查肝、胆、胰、脾、双肾 |
||||
前列腺彩超 |
通过检查前列腺,判断有无病变。 |
|||||
心电图检查 |
12导联心电图 |
诊断有无心脏病变,心律失常等。 |
||||
影像检查 |
胸部正位片(无片) |
心肺功能检测及疾病筛查。 |
||||
腰、颈椎(二选一) |
颈椎、腰椎检查 |
|||||
建立健康档案 |
||||||
本项目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含人员工资、福利、加班、保险、服装等其他费用、)各种社会保险、管理费、税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在合同服务期间内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基本条款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格式(参考)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服务内容: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
服务地点:
服务周期: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合同款支付方式:双方协商。
1、变更: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
2、解除:任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六条、重要约定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向合同服务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界首市公安局辅警体检服务机构库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响应函
致 (采购人) :
我方收到贵方关于“界首市公安局辅警体检服务机构库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我方决定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服务期限:,我方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元。
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一、我方的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日后9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二、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仔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三、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
五、我方同意如在本项目磋商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贵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六、我方如果成交,保证履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公司足额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七、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响应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响应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
2.(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采购项目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磋商、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供应商基本情况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 |
|||||
备注 |
(2)人员配备情况及证明资料(如有格式自拟)
(3)相关证件复印件
序号 |
证件名称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一 |
初步评审证件复印件 |
|
1 |
||
2 |
||
… |
… |
|
二 |
详细评审得分证件复印件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
|
三 |
其他证件复印件 |
|
1 |
||
2 |
||
注:1、对照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初步评审标准表的响应性评审因素和综合评审标准表中的评审因素的证件填写。
2、本表仅供参考,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填写。
(4)业绩汇总表(如有)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绩金额 |
业主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1 |
||||
2 |
||||
3 |
||||
… |
… |
注:按详细评审标准表的相关要求填写。
(5)获奖汇总表(如有)
序号 |
获奖项目名称 |
发奖单位 |
发奖时间 |
1 |
|||
2 |
|||
3 |
|||
… |
5.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6.诚信承诺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2.本次投标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否则,同意取消投标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3.本次招标如我方为成交人,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5、我方成交后,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我单位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6、我方达不到竞争性磋商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参与投标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在限制期内参与投标的,同意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处理。
7、我方参加投标决不故意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如投标报价高于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等)。否则,同意视为串通投标进行处理。
8、我单位作为投诉人投诉时,投诉书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与我单位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他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9、如监管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字不是同一人所签或对签字有疑议时,投诉人应在被告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让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1、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供应商近三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在阜阳市内没有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息公开发布期内;在阜阳市内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方还同意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1至3年内不参与采购人和代理公司组织的任何项目,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 系 人 :
电 话 :
年 月 日附件1
开标、评标活动健康承诺书
本 人 姓名:
单 位 名称: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方式***
参加年月日 界首市公安局辅警体检服务机构库项目 的开评标活动。本人承诺:
1、本人近期未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未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到阜阳或返阜(或从外埠到阜、返阜后已按要求隔离满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
2、本人承诺近14天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3、本人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4、本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5、开评标活动结束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7.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内容
(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承诺等资料,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