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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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17 |
招标代理: |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全域旅游基础配套工程一期勘察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BY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域旅游基础配套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 |
关键词: | 勘察 |
龙井市全域旅游基础配套工程一期勘察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BYZB2021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全域旅游基础配套工程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21】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龙井市全域旅游基础配套工程一期勘察
2.2 建设规模:龙井市六道河人行景观桥长度约43.1米、龙井市东盛涌镇仁化村农夫节人行桥工程长度约48米;绿化面积约13087平方米、河道清淤约70立方米、新建护坡约175平方米、新建围墙约94.3米;龙延路、龙和路道路两侧60栋楼体亮化及700个灯花,海兰桥至帝景园、龙门桥至工农桥和老干部局河岸两侧10栋楼体和4个亲水平台、木桥亮化;龙门桥至龙井、和龙边界发电站段海兰江西侧道路工程约51282.41平方米及亮化工程;龙井市井泉公园升级改建种植面积约5300平方米,大理石铺装面积约1700平方米;东南路提升绿化种植面积约5000平方米,树池约400个;中国朝鲜族红色教育园基地项目二期及政府基础配套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
2.4 标段划分: 1个。
2.5 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范围内。
2.6 成果提交时间: 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31日,工期4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勘察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信誉要求:
3.6.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2018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31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0 时至 4:3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524901393@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为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体现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带有效二维码的个人参保证明或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招标文件款发票开票信息。
5.2 招标文件每套15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龙城分理处,账号:0000 1201 0500 0141 54921,行号:3142 4950 0024),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5.3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以邮费到付方式邮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6.2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推荐采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机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6万元。
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账户中,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6.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淑英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
来信地址:***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