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人民政府2020年市中区龙门镇防洪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0022021000046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人民政府2020年市中区龙门镇防洪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2981699.41元。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按采购预算下浮8%,即2743163.46元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价格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施工并交由采购人验收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单位负责人***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①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B证及以上;②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时间: |
2021年05月27日到2021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 |
方式: |
网上获取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附件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第七章 评审方法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资格预审审核标准和方法。 2.资格预审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由采购人组建; 3.资格预审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本项目采取公认的随机抽取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6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6家但≥3 家,则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入磋商环节,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则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4.本项目资格预审以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电子申请文件为依据。审查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过程中,不要求资格证明材料中涉及的申请人工作人员必须到场核对身份,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对,不会有其他不合理要求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 5.本项目资格预审审查结果由系统自动推送,申请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通过“交易平台入口”“政府采购进场交易”端口登录,在“资审结果查看”模块查看结果。入围供应商在“资审结果查看”模块下载磋商文件进入后续采购活动。资格审查结果与磋商结果一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上公告。本项目随机抽取申请人时,采取普遍公认的随机抽取方式,申请人按照自愿原则现场参与,将有两名以上采购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存档保存。 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保证资格预审和现场随机抽取公平公正,采购监督人员要切实履行全程监督职责。无论资格审查通过与否,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退还,采购方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给予保密。 二、审核程序 1.审核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2.审核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结束后,出具资格预审报告。 三、出具资格预审报告 根据审核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审核记录编写资格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预审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名单和资格预审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3. 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原因等; 4.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审核过程中申请人根据审核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审核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5. 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在审查过程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 2.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说明需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申请人作出澄清、说明或纠正,对申请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 五、审查结果 1.提交评审报告 采购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出具书面资格预审报告。资格预审人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审核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在审核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资格预审报告。 2.停止评审 资格预审人员发现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6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1年06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6月07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附件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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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肖女士;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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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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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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