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6 |
---|---|
截止日期: | 2021.05.28 |
地 区: | 江门市 |
内 容: | 根据****年度部门预算,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相关服务 二、项目预算:**万元(含税价) 三、项目完成时间:****年**月 四、成交供应商数量:一个 |
根据2021年度部门预算,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相关服务
二、项目预算:65万元(含税价)
三、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四、成交供应商数量:一个成交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17时30分。
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或机构,就相关服务项目提交密封响应材料(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李小姐,电话:***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相关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内容
为做好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完工评价及入库评审等工作,根据省工信厅对地市组织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要求,为确保相关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得到专业的评估和审查,我科计划委托第三方对申报省级技改专项资金、省级产业创新能力专项资金以及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的入库项目开展完工评价、项目评审等服务。据前期摸查及预测,今年共有200个项目有申报专项资金入库意愿,其中,申报省级技改专项资金意向项目180个,申报省级产业创新能力专项资金项目预测7个,申报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预测13个。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行业协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或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优先;
(二)须具有三年以上举办政府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服务经验,拥有符合省市有关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服务要求的专家库或专家库使用权限;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没有为申报本评审服务对应专项资金的企业提供申报资料编制服务;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应对照《项目服务费用标准》(附件1),就项目评审、完工评价服务各项支出费用明细进行报价,填写《供应商报价明细表》(附件2)。
(二)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交通费、住宿费、专项报告费、审核费、劳务费等单项费用,投报总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上限。
(三)本服务的项目数量初步测算约为200个。
(四)采购预算上限:人民币65万元(陆拾伍万元)。
(五)供应商须承诺如实际支出总费用(按供应商对评审服务各项支出费用明细报价及市级评审服务项目数量计算得出)低于供应商报价的则以实际支出总费用结算,如实际支出总费用高于供应商报价的则按供应商报价结算。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二)过往开展评审服务情况(以委托协议或合同为准);
(三)专家库情况材料;
(四)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如获得的各类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等);
(五)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投入、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六)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没有为申报本评审服务对应专项资金的企业提供申报资料编制服务的书面声明;
(八)项目评审服务各项支出费用明细报价(填写附件2),并根据第三(五)点作出承诺;
上述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择优确定服务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相关评审服务经验及专家库等情况;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合同签订与履行
(一)经公示后无异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于7个工作日内与服务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组织实施具体项目评审工作开始前5个工作日通知服务供应商。
(三)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先按采购预算费用的30%支付首期服务费用,在全年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后一个月内按实际支出费用结算,具体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
七、验收要求
服务供应商应于每类服务完成后的两周内提交验收材料。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评审打分表、现场核查表、专家意见汇总表(含通过或不通过的理由)及评审报告等。
八、违约责任
服务供应商存在以下行为可视为违约:①服务质量不合格;②工作经评估不合格;③存在不诚信或影响评审公正性行为等。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终止合同,取消支付有关费用,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服务供应商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邮编:529000
附件1
项目服务费用标准
序号 |
费用类别 |
费用标准 |
备注 |
|
1 |
直接成本 |
第三方机构审核费用(专家开展完工(验收)或评审前,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审查,项目查重等) |
单个项目要件材料在10份以内的,100元/个。 |
以1个项目材料作为计价单位。单个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国土证等或单张发票,计1份要件材料。 |
单个项目要件材料在11-30份的,300元/个。 |
||||
单个项目要件材料在31-50份的,500元/个。 |
||||
单个项目要件材料在51份以上,800元/个。 |
||||
2 |
评审手册及评审指标体系设计费用 |
1000元/专题 |
仅制定评审手册,不须设计对经济及技术指标打分的评审指标体系。 |
|
5000元/专题 |
既制定评审手册,并须设计评审指标体系(服务期内相同专题不计算费用)。 |
|||
3 |
专家评审费 |
1500元/人/天, 800元/人/半天 |
参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薪劳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0〕1号)标准(注:专家的交通出行由机构协助解决) |
|
4 |
专家住宿费 |
450元/人/天 |
参照《关于调整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行〔2016〕54号),其他人员标准为:450元/人/天。 |
|
5 |
专家及工作人员餐费 |
100元/人/天 |
参照《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江财行〔2014〕99号),伙食补助费标准为:100元/人/天。 |
|
6 |
工作人员劳务费用 |
300元/人/天 |
根据《2018年江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告》,按照市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5万元计算,每个工作日工资约300元。 |
|
7 |
现场核查车辆费用 |
1200元/辆/天 |
根据现行市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价格,结合考虑过路费、超公里数等情况来确定。 |
|
8 |
评审服务管理费用 |
按直接成本的15%计算 |
||
9 |
评审服务税费 |
直接成本加上评审服务管理费用后,乘以实际税率 |
说明:时间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时间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附件2
供应商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费用类别 |
费用标准 |
报价 |
|
1 |
直接成本 |
第三方机构审核费用(专家开展完工(验收)或评审前,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审查,项目查重等) |
单个项目要件材料在10份以内的,100元/个。 |
|
2 |
单个项目要件材料在11-30份的,300元/个。 |
|||
3 |
单个项目要件材料在31-50份的,500元/个。 |
|||
4 |
单个项目要件材料在51份以上,800元/个。 |
|||
5 |
评审手册及评审指标体系设计费用 |
1000元/专题 |
||
6 |
5000元/专题 |
|||
7 |
专家评审费 |
1500元/人/天 |
||
8 |
800元/人/半天 |
|||
9 |
专家住宿费 |
450元/人/天 |
||
10 |
专家及工作人员餐费 |
100元/人/天 |
||
11 |
工作人员劳务费用 |
300元/人/天 |
||
12 |
现场核查车辆费用 |
1200元/辆/天 |
||
13 |
评审服务管理费用 |
按直接成本的15%计算 |
||
14 |
评审服务税费 |
直接成本加上评审服务管理费用后,乘以实际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