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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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9 |
招标代理: | 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连云港 |
内 容: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区班庄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区班庄镇山吴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项目编号:******-F-GYZFCG**** |
关键词: | 路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赣榆区班庄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赣榆区班庄镇山吴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320721-F-GYZFCG202105013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赣榆区班庄镇于洪爽村,道路全长约0.7公里,农村道路标准,由原来的水泥路面改建成路基宽8米、路面宽7米的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道路两侧排水设施。
3、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柒万玖仟叁佰贰拾叁(¥277.932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且第二轮报价需低于(含)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标。
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6月15日(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21年07月30日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且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A.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B.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C.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在现场每日8小时以上,每月不少于21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供书面请假经发包人批准 。本工程应发包人要求现场项目部成员全部采用考勤机考勤,项目部全体成员有迟到、早退的,罚款1000元/次/人;旷工、未请假的,罚款2000元/次/人,承包人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发包人扣除承包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要求承包人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业绩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否则解除施工合同,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
(3)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4)业绩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20万元的公路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若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5.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7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5.8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线上付费下载采购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无效,开标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何工,18452501766,张工18505182641。
2.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18005133017。
3、采购文件下载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02日
获取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在线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9日上午9:00
2.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9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赣榆区政府东附楼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1室
4、项目电子交易
4.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网络上传响应文件,在磋商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响应文件并于开标前完成网上响应文件上传,由于公路定额计价软件无法导出规定格式,投标人工程量清单须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里。供应商必须携带用于生成、加密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同时提交响应文件备份U盘一份。未及时上传网络响应文件及未按规定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将被拒绝。
4.2响应文件备份是指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且是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备份作为所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如供应商未递交响应文件备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U盘请张贴标签纸(或装入信封)写明标段名称与供应商名称。
4.3当出现“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采购人将使用各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打印的“纸质响应文件”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响应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至开标现场一同递交。
5.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
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02日)
有关本项目采购事务的补充公告(通知),请及时关注本网站或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 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其它补充事宜
1.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榆区班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赣榆区班庄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特别提醒
A.疫情防控期特别提醒
1.原则上各投标人只允许委派一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2.因赣榆区政府办公大楼统一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门锁闭中。参加现场交易人员一律从赣榆区政府大门南、北门进出,并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及登记管理。
3.有疫情接触史、处于隔离观察期,或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人员需主动回避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4.采购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苏康码”,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5.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6.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采购,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第二种方法,通过“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进入“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温馨提示: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B. 网络投标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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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