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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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6 |
地 区: | 宜宾市 |
内 容: | 为做好**区黄沙镇****年千村示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就该工程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区黄沙镇 二、项目名称:**区黄沙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三、建设地点:*****区黄沙镇**村、田兴村 四、工程内容及建设要求 *.主 |
为做好南溪区黄沙镇2020 年千村示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就该工程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宜宾市南溪区黄沙镇 二、项目名称:南溪区黄沙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三、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黄沙镇龙口村、田兴村 四、工程内容及建设要求 1. 主要工程内容:新建龙口村55 套、田兴村10 套成品玻璃钢化粪池(7 立方米)及配套PVC-U 排水管,及工程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 建设质量:合格。 五、建设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 天内完工,延误工期按照1000 元/天计算违约金。涉及当地农户的纠纷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六、招标方式:实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七、工程最高限价:本工程建设最高限价38.38 万元(含税),以低于最高限价的最低报价为中标单位。 八、报名条件及应提供的材料: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出示原件,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 施工单位必须全额垫资; 3. 资质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出示原件,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8. 报名时提供该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 报名时交资料费200 元(不退还),领取招标文件。九、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主动缴纳保证金,并在签订合同前补足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10%)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同总价5%)。
宜宾市南溪区黄沙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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