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人资质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一般纳税人;
注: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除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其他组织还包括:①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②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③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④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⑤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⑥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⑦其他符合本条规定的组织。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
(4)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2个金额不少于350万元的类似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单项合同;
(5)项目组人员需具备一名施工员、一名安全员,一名预算,一名质检员、一名材料员、一名资料员,提供对应六个人员资格证书及对应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
(7)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
(8)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9)应答人不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近三年被列入新疆移动负面行为供应商名单中(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2.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