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公司材料计划(污泥浓缩类)采购
(招标编号: SWJT-202104-01HW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供水公司材料计划(污泥浓缩类)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供水公司材料计划(污泥浓缩类)采购,具体型号规格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供水公司材料计划(污泥浓缩类)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水公司材料计划(污泥浓缩类)采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月中任一月的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自2018年3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污泥浓缩类材料供货业绩。如投标人是经销商,提供的业绩供货单位是制造商的,另需提供制造商品牌区域代理(或授权)证明;
(6)投标人没有以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谋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并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查处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投标单位3年内存在欠税情况的。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5-27 09:30到2021-06-02 17:00
获取方式:携带现金500元标书费、法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95号恒通大厦806室报名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6-15 09: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6-15 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95号恒通大厦806室
七、其他
1,控制价::90.160455万元
2,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将正本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同时提供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一份,单独密封。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分法。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月中任一月的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自2018年3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污泥浓缩类材料供货业绩。如投标人是经销商,提供的业绩供货单位是制造商的,另需提供制造商品牌区域代理(或授权)证明;
10,投标人没有以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谋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并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查处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投标单位3年内存在欠税情况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58号16层1601室
电 子 邮 件***
: 113579731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