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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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3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吸附型有机金属盐(二次) 项目名称:**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吸附型有机金属盐(二次)项目概况:*.*概况及服务范围:结合化工集团及各单位近年来该物资的总体消耗规律,组织实施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根据目前生产安排情况,本次采购预计量为**吨(因库房储存量及生产需求,采购数量需 |
项目名称: |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吸附型有机金属盐(二次) |
项目概况: | 1.2概况及服务范围:结合化工集团及各单位近年来该物资的总体消耗规律,组织实施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根据目前生产安排情况,本次采购预计量为20吨(因库房储存量及生产需求,采购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 9-10 吨/次,单次送货周期: 30-60 天/次;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包装要求为170kg/桶,若有变动以采购人送货通知为准。根据市场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供应商可为制造商、代理商。 1.2.1.项目特点:本物资为非危化品,主要使用单位为化工集团庆阳长庆井下助剂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 ,是生产酸化用缓蚀剂的主要原材料,主要用途及作用: 用于酸化缓蚀,降低酸液对管柱、井下工具的腐蚀速率 。 |
项目单位: |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 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上述复印件) 2.2.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最新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供应商须提供所谈判产品有效的执行标准(若提供企业标准,谈判响应文件中需附标准备案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企业标准应为供应商或代理制造商的;若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谈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标准文本;供应商提供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谈判响应文件要求。) 2.4.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等证明材料)出具的标的物(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 2.5.供应商须提供标的物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2.6.对于同一厂商生产的同种产品,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谈判,若同时参加,均被否决。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该谈判项目的生产厂家委托代理证书(证书上须明确唯一授权),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标的物的生产证明文件(制造商需至少提供反应釜等主要生产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供应商为标的物的制造商,其谈判将被否决;若主要生产设备购置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评审前30天内,则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7.供应商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 2.8.潜在供应商负责人*** |
*** |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28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其他: | 无 |
附件 | 017公告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