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6 |
---|---|
截止日期: | 2021.06.07 |
地 区: | 汕头市 |
内 容: | 采购邀请 **铭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区应急管理局*****区内涝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MH-*******(ZC)。 二、采购项 |
广东铭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澄海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汕头市澄海区应急管理局汕头市澄海区内涝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MH-2021002(ZC)。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应急管理局汕头市澄海区内涝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期)。
三、项目地点:汕头市澄海区。
四、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汕头市澄海区应急管理局汕头市澄海区内涝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期)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1302400.00 |
1302400.00 |
五、资金来源:澄海区财政统筹安排
六、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报价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报价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单位负责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已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5 月 26 日至 2021年 6 月 1 日期间(工作日 09:30 至12:00,14:30 至 17:30 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铭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此项仅需提交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上午10:00分。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67号706号房之A、B单元。
十一、开标时间:2021年6月7日上午10:00分。
十二、地址:***
十三、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铭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广东铭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