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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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9 |
招标业主: | 舒城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
地 区: | 舒城县 |
内 容: |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JZB****-**-** 发布日期 ****年*月**日 一、采购条件 *******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号)、“***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 |
关键词: | 提升设备 医院 医疗 急救 |
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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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JZB202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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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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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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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医院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2019】1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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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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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
舒城县人民医院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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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舒城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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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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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实施地点 |
舒城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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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规模 |
项目上限价约285000.00元(便携式呼吸机(车载型)1台,每台报价上限值为28000.00元;心肺复苏仪2台,每台报价上限值为11000.00元;车内消杀设备(雾化型)1台,每台报价上限值为2000.00元;腕式电子血压计10台,每台报价上限值为500.00元;麻醉视频喉镜(气管插全套喉镜)3套,每套报价上限值为1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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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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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购范围 |
详见采购文件及采购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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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采购方式 |
询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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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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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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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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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为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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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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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项目采购会时间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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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1年05月26日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上午8:00至11:30分,下午14:30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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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采购会时间及地点 |
采购时间:2021年05月29日09时00分 采购地点:广进久富商业广场3#公寓楼10层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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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及推荐函原件到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3#楼10层综合部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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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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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舒城县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 |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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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
电话: |
*** | 电话: |
*** | |
六、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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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证明材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② 采购推荐函原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足额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户 名: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306831466600000019; 开户行: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须备注xxx公司xxx项目汇安徽国建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10%。中标人在开标会结果无异议后,须在合同签订前(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逾期或未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足额汇入,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参加采购会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格式附后)原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采购会。 7、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采购会;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采购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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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媒介:舒城县人民医院(http://www.ahscxy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