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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设施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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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1.05.2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25
截止日期:2021.05.31
招标代理: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 *******年度高标准农田设施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外包服务项目 分散询价公告 ***农业农村局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年度高标准农田设施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 一、采购服务内容 为了扎实推进工作,
 
招标公告正文

启东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设施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外包服务项目

分散询价公告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设施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

一、采购服务内容

为了扎实推进工作,稳妥开展启东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设施农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出补划,确保按时完成上级的工作任务,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用地健康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0〕3 号)相关要求,拟对启东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设施农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外包服务单位进行采购。本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面积5.3万亩,项目估算投资约18925万元,项目建设的仓库、晒场、烘干房等生产配套设施涉及8个镇16个村,约占地16484平方米,全部占用基本农田。

二、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投标报价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定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及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因政策原因导致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应是供应商中标后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方案编制及后续服务所需的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咨询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资料收集、专家论证、成果验收、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给付。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咨询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信用承诺书(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1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 5 月 31 日下午14:30-15:00 密封送至启东市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6.报价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交纳人民币8000元的报价保证金。提交形式:现金(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7.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在成果提交并通过评审后一个月内退还(利息不计)。

五、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 必须保证报告书编写质量满足上级部门要求。

2.工作周期:发包人提供满足办理基本农田补划手续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所需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基本建设所需的基本农田补划手续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并取得批复。

3.项目实施地点:启东市。

4.编制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及自然资源厅的要求下,完成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工作。

5.主要的工作内容

(1)勘测定界工作内容:确定拟占用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权属、及其地类,确定拟作为补划基本农田地块的位置、面积、权属、及地类,编制勘测定界报告,提供拐点坐标表,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等所需材料。

(2)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分析论证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确定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规模、地类、区位(城市(镇)周边)和耕地质量,制定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对修改规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说明,并在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完成规划修改听证、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等工作。

(4)完成规划修改听证、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通过专家论证,取得有批准权限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取得用地预审批复提供必要条件。

6.提交成果:

(1)启东市2021年高标田设施农用地勘测定界报告;

(2)启东市2021年高标田设施农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3)涉及占用及补划地块矢量图层;

(4)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图件;

(5)设施农用地复垦方案;

(6)相关附件。

7.约定事项: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1年在启东市农业农村局的政府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1年在启东市农业农村局的政府采购资格。

七、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

乙方提交的成果在通过专家评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报价承诺书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设施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投标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绝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5.我方不参与任何串标围标等违法活动。

6.若我方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并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

7.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后30天内有效。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投标方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总报价(元)

启东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设施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外包服务项目

人民币                元

(¥           )

备注

 

 

注:本表报价须为打印,手写无效。

 

 

 

 

报价单位:                    (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时    间:               

 

 

 

 

 

 

 

 

附件四:                        

信用承诺书

1.不围标串标;

2.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自然资源部及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全面完成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工作;

3.严格执行廉洁规定,不对项目管理人员行贿或变相行贿、送物送卡和宴请;

4.坚持编制质量,保证编制的成果顺利通过评审;

5.及时提供基本建设所需的基本农田补划手续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并取得批复;

6.有违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相应处罚。

 

报价单位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启东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设施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外包服务项目

 

 

合同

 

 

 

 

 

 

甲方(采购人):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成交人):                               

 

2021年    月    日

 

 

 

甲方(采购人):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成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就启东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设施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外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服务内容和要求:

1、服务内容

为了扎实推进工作,稳妥开展启东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设施农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出补划,确保按时完成上级的工作任务,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用地健康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0〕3 号)相关要求,拟对启东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设施农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外包服务单位进行采购。本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面积5.3万亩,项目估算投资约18925万元,项目建设的仓库、晒场、烘干房等生产配套设施15处,约占地16484平方米,全部占用基本农田。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中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地的,其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外包服务由本项目中标单位承担,产生的费用根据面积比例按中标价结算。

2、具体工作要求:

1.质量要求: 必须保证报告书编写质量满足上级部门要求。

2.编制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及自然资源厅的要求下,完成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工作。

3.主要的工作内容

(1)勘测定界工作内容:确定拟占用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权属、及其地类,确定拟作为补划基本农田地块的位置、面积、权属、及地类,编制勘测定界报告,提供拐点坐标表,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等所需材料。

(2)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分析论证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确定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规模、地类、区位(城市(镇)周边)和耕地质量,制定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对修改规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说明,并在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完成规划修改听证、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等工作。

(4)完成规划修改听证、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通过专家论证,取得有批准权限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取得用地预审批复提供必要条件。

4.提交成果:

(1)启东市2021年高标田设施农用地勘测定界报告;

(2)启东市2021年高标田设施农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3)涉及占用及补划地块矢量图层;

(4)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图件;

(5)设施农用地复垦方案;

(6)相关附件。

二、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行使该等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甲方应为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展必要的调查、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报告书。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技术服务工作,如果服务过程中,缺少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应与甲方协商借阅或购买,除甲方提供的资料外,乙方应根据工作要求收集相关资料。

3、乙方对其提供的技术成果及数据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及数据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4、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5、乙方应根据本合同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按照国家及相关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等有关规定,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的咨询服务工作。

6、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质量负责。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数量提供咨询服务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做出澄清和解答。

8、人员保证与变更

(1)乙方应安排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服务过程中和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2)如果项目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乙方有权拒绝。

(3)乙方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服务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不再另行支付。

9、对于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  服务期限及合同履约地

1.服务期限:发包人提供满足办理基本农田补划手续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所需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基本建设所需的基本农田补划手续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并取得批复。

2.本合同履约地:启东市。

四、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 乙方提交的成果在通过专家评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2.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大写)。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价应是乙方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方案编制及后续服务所需的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咨询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资料收集、专家论证、成果验收、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给付。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3.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元,履约保证金在成果提交并通过评审后一个月内退还(利息不计)。

六、  资料与技术成果的归属

1.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转让第三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或商务资料,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

七、  保密

双方应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资料,工作中涉及到的涉密和敏感图文资料、电子数据以及本合同所形成的所有文件、资料作为机密对待,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合同签字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对合同及附件内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合同签字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

八、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者,则视为违约,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例追究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则履行本合同的时间和费用支付可以顺延。不可抗力是指超过人力控制和不可预见以及不能由受害方所能避免的自然灾害事故,它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水灾、台风和火灾等。

九、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成立,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各方在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上发生分歧意见时,应按照互相谅解和尊重的原则,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请双方都同意的本项目以外机构协调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可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合同的生效、变更、中止、终止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可在合同履行期间增加、删减和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范围。这种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引起的费用,甲方应给乙方以补偿,其补偿费用可根据工作量和时间,经双方协商解决;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或者项目调整等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可提出书面文件中止合同,但甲方应补偿乙方在合同中止期间的损失。从甲方发出书面中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乙方未收到甲方书面恢复执行合同的通知,则视为本合同的终止;

4.本合同在乙方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规定的成果文件以及甲方向乙方付清本项目的服务费之日起终止。

十一、    补充条款

     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中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地的,其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外包服务由本项目中标单位承担,产生的费用根据面积比例按中标价结算。

十二、    合同附件

1.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内容得到双方确认后即作为本合同附件立即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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