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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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1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推广应用考核评估准备项目; *.项目内容: (*)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推广应用工作 a.标准制修订工作:完成农牧装备、成形机床、太阳能利用等领域的各类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辅导**项; b.标准化推进工作实施情况调研:完成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推广应用考核评估准备项目;
2.项目内容:
(1)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推广应用工作
a.标准制修订工作:完成农牧装备、成形机床、太阳能利用等领域的各类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辅导15项;
b.标准化推进工作实施情况调研:完成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工作情况调查分析报告,具体至少包含调查目的和样本采集依据、高端装备制造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执行情况、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情况、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c.标准化工作宣传培训工作,完成高新区标准化工作模式经验介绍,宣传标准化政策、行业资讯等1次,培训1次;
d.协助辅导企业实施运用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辅导高新区农牧装备、成形机床、太阳能利用等领域的所有企业运用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国家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试点通过国家验收;
e.协助收集高新区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情况;收集高新区农牧装备、成形机床、太阳能利用等领域的骨干企业实施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标准体系、核心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企业获得的各种荣誉资质等;
f.协助完成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其他任务:标准化实施推广项目的考核评估报告、各类考核评估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等;
(2)协助推进高质量强区工作。
3.招标限价:19.3万元;
4.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5.合作期限:本次招标结果的有效期至国家验收通过;
6.付款方式:中标后一周内签署合同并按中标价格付50%,余下50%待国家验收通过后付款。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法人单位(须能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在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3.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标准化方面的项目经验(提供项目立项协议或合作协议或标准化相关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意识,并愿意接受我区有关标准化项目管理与具体要求;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5月31日(9:00-11:30,14:00-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环保和安监局(一号楼)214室;
3.提交文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4.招标人在6月1日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招标人将告知理由。
5.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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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