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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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海口市 |
内 容: | 根据我厅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实施方案》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实施方案 (二)项目内容 为全面掌握我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 |
根据我厅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实施方案》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实施方案
(二)项目内容
为全面掌握我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关于做好近期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要求,我厅拟组织编制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实施方案。
通过方案编制,明确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的总体目标、基本任务及各分项工作内容,组织实施方式,及省、市县2级分工与任务内容,包括水旱灾害调查对象,干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洪水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方案应初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两年内(2021-2022年)完成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工作的时间进行安排。最终形成并提交《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实施方案》报告。
(三)经费预算
30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四)资格条件
申报单位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的技术研究或项目实践方面有类似业绩或突出成果,较为熟悉海南省水旱灾害方面的基本情况,并具有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直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建设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处910室(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并告知联系人***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四)我厅将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1年6月至2021年7月。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由我厅建设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处张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65786114)。
附件: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海南省水务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