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5 |
---|---|
截止日期: | 2021.05.28 |
地 区: | 连云港 |
内 容: | 废旧物资名称 LHS*.**-*.*-Q*型低压燃氢蒸汽锅炉 项目编号 ****-**(二次) 公告日期 起始日期:****年*月**日 终止日期:****年*月**日**:** 拟处置 废旧物资概况及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处置的废旧物资为燃氢蒸汽锅炉,估值为******元。 |
废旧物资名称 |
LHS9.85-1.0-Q2型低压燃氢蒸汽锅炉 |
|||
项目编号 |
2021-01(二次) |
|||
公告日期 |
起始日期:2021年5月26日 |
终止日期:2021年5月28日17:00 |
||
拟处置 废旧物资概况及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处置的废旧物资为燃氢蒸汽锅炉,估值为180770元。 2、本次处置的废旧物资以现状对外出售,竞价人可在集中展示时间2021年5月27日9:00-16:00查看,废旧物资所在地为: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云岗路11号)。 3、受让人对购买该废旧物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参与竞买者,视其对该废旧物资的一切情况全部认可。 4、竞价人的报价中应自行考虑承担装卸、运输费用等因素。竞价成功的受让人独立承担现场的组织装卸、运输、清场、安全责任以及拆除的费用。交接地点为废旧物资所在地,即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内。一经交接,受让人即承担该项物资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 |
|||
废旧物资 估价情况 |
估价机构 |
明鉴资产价格评估连云港有限公司(连鉴价评字【2021】第040227号) |
||
基准日 |
2021年03月31日 |
|||
估价 |
人民币180770元 |
|||
底价 |
人民币162700元(因第一次未交易成功,降低10%) |
|||
受让方条件 |
1、意向受让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明鉴资产价格评估连云港有限公司(连鉴价评字【2021】第040227号) |
|||
其他说明 |
一、竞价人报名 (一)竞价人应在5月28日14:30-16:30到连云港市工投集团13楼1306室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并填报价单。 (二)报名材料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需和报名主体一致); 3、报价单(由本公司提供,填报后密封提交)。 二、保证金缴纳 1、各竞价人在5月28日16:00前需向公司账户一次性缴纳2000元作为竞价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2、竞价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价成功者保证金将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本公司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现场发放报价单及信封。 四、竞价流程 1、本次竞价时间定于2021年5月28日下午5:00在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13楼1302进行,未按时签到者取消竞价资格。 2、本次竞价的报价单在报名时填写,并由本公司和报名人共同对其密封。 3、本次竞价,竞价人所报价格不得低于处置底价,否则视为弃权。报价最高者为受让候选人,顺序2个名额。如只有一家竞价时,该竞价人以底价上浮10%的价格取得受让权;如最高报价中有两人或两个以上相同的,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所报价格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以此进行类推。 4、受让候选人需公示1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该候选人确定为受让人,受让人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双方应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协议,受让人在协议签订之时支付全部处置价款,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废旧物资运离后2个工作日退还至原账户。 5、如受让人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拒不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协议的,将取消受让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第二名顺位取得受让权,以此类推,凡放弃受让资格的受让人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1、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 位: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 账号:1107010009000020344。 注:保证金缴纳时注明:XX公司废旧物资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缴纳名称与竞价人一致。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