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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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8 |
招标代理: |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邀请函 **路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公示无异议,***************拟对浪川拌合楼设备维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路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定义 *、采购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
关键词: | 公路 政府 路 |
邀请函
西安路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公示无异议,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拟对浪川拌合楼设备维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西安路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定义
1、采购人——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的中标投标人
二、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浪川拌合楼设备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CAZBDL2021DY-003号
3.预算金额:38.32万元
4.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
1.贵公司将成为合格投标人。
2.参与投标谈判的人员为:贵公司的全权代表。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5 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招标采购科。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09:30时
六、谈判时间:2021年05月28 日09:30(北京时间),逾时作自动放弃。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5月28日09:30时整在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行政服务中心19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八、谈判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
1、目录;
2、投标响应(声明)函;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基本情况;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单;
6、(1)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2)项目服务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8、如有需要,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强制性注册认证证书(如软件开发著作权等);
9、如有需要,应当依据国家规定和本项目资质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技术资质等级证书;
10、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
11、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
12、商务条款偏离表;
1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4、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
九、投标要求
1、报价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2、采购报价是指产品、配件、附件、安装、调试、运费、培训、售后维护、税金等等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所有费用的总和。
3、投标人必须就第二部分的“采购需求”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4、投标文件按构成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5、投标文件提交一份正本和贰份副本。正本应打印,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并在封面上注明。若正本和副本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有法定代表或全权代表签字,装入档案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印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全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将投标书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十、本次谈判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本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2、主要商务条款;
3、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要求;
4、谈判报价。
十一、谈判要求
谈判采购采购小组与投标人进行谈判时,除投标人须当场答复外,还应对谈判中所涉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承诺,以书面的形式送至谈判采购小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在达成一致的谈判纪要上签字或盖章。
经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的谈判纪要、有关澄清、相关投标人的承诺、投标邀请函和投标文件等一并构成此次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人是否中标的依据;如投标人中标,则前所述的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中标确定原则
1.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谈判采购小组,负责本项目的采购谈判工作和确定中标人。
2.谈判采购小组将依据邀请函,综合考虑投标人在谈判过程中承诺提供的产品的报价、软件技术、售后服务等,以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十三、合同由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签订,合同主要条款、要求详见《淳安县政府采购合同书》,成交人签订合同之前须按采购项目向采购单位缴纳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十四、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无效标:
1、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未按投标邀请函要求,在相关投标文件中资料上盖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全权代表签字的。
十五、谈判文件中标注“*”或“▲”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十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招标采购科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红萍 联系电话***
传真:***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 05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