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塘桥镇行政执法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925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塘桥镇行政执法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塘桥镇行政执法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GJHY2021-NJ019号
采购预算:29.925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的塘桥镇行政执法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项目信息
1、报名时间:自2021年05月25日起至2021年06月01日每日08:30~11:00,13:00~17:00时整,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为现场报名: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现场报名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后领取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为叁佰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现场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各报名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及开标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5、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06月02日09:00-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塘桥镇富民路金桥塑胶西100米(塘桥镇为民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钱健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2日09:3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塘桥镇富民路金桥塑胶西100米(塘桥镇为民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七、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八、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215600
联 系 人:钱健 联系电话***
2、采购人
名 称: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十、只有在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一、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