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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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精河县 |
内 容: | 招 标 公 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精发改办(****)***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源山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水利基础设施建 |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精发改办(2020)9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杞源山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精河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标段) 2.2 建设地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4日10时00分至2021年5月28日20时00分,在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携带3.1中所有资质证书原件及委托书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留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招标网上发布。
7.投标截止日期及地点 2021年6月15日11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精河县杞源山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 地 址:精河县 地 址:太湖春天门面房41-6号 邮 编:833400 邮 编:833400 经 办 人:邢更瑞 经 办 人:武沙沙 电 话:15999057066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