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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共享充电宝服务合作方招募二次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24 标签: 辽宁省招标 沈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24
招标业主:沈阳建筑大学
地 区:沈阳市
内 容:******共享充电宝服务**方招募二次公告 本着为师生服务的出发点,为了丰富校园设施,提高******后勤服务集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建成物业有限公司受******后勤服务集团委托现就共享充电宝服务**方进行公开招募,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招募竞价。 一、招募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正文

沈阳建筑大学共享充电宝服务合作方招募二次公告

本着为师生服务的出发点,为了丰富校园设施,提高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沈阳建成物业有限公司受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委托现就共享充电宝服务合作方进行公开招募,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招募竞价。

一、招募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建筑大学共享充电宝服务合作项目招募

2.项目管理方:沈阳建成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校方)

3.项目编号:sjhqjj_cy_gy_xy20210514001

4.项目内容及要求

(1)经营范围:共享充电宝(不允许超范围经营)

(2)安装地点及数量:沈阳建筑大学校内教学区、生活区现有指定点位41个,每处≦0.5平方米,(点位明细表见附件一)。每个点位放置一台共享充电宝柜机。

(3)设备类型:每机柜不少于12个口

(4)设备要求:合作方负责共享充电宝的日常运营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负责设备保养、内部清洁及维修工作。

(5)计费系统要求:须有成熟的自助售卖机的微信/支付宝收费系统。充电宝设备由合作方自行购置,校方提供置放场地、供电电源,电源线路、插座及加锁保护网由合作方派专业人员安装,运营中产生电费由校方承担,提现手续费由合作方承担。

5.管理费收取方式:根据实际营业额,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管理费。

6.管理费报价要求:本项目管理费是按营业额提点方式收取,报价时要求最低提点限价为实际营业额的50%,应答合作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往上报价,低于实际营业额50%为无效报价,且此报价为唯一百分比。

7.最高限价:不高于4元/小时。

8.合作期三年,协议分三期签订。每期协议到期后,由校方按照自助设备场地经营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评价合格的,续签下一期协议。期间任一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或合作期限到期终止的,不再续签下期协议,校方收回共享充电宝合作方经营权,合作方无条件将设备搬离学校。

9.评审办法

最高价评审法。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三家,不安排此项目评价。

二、竞价保证金收取:

1.本次招募收取每个参与报价的应答合作方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2.竞价保证金将仅作为但不限于管理方对应答合作方在竞价活动过程中的一种约束。当应答合作方的行为涉及以下约束条款时,管理方有权对该应答合作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扣留,必要时管理方具有对应答合作方追责的权利:

(1) 该应答合作方干扰本项目竞价活动正常进行;

(2) 有证据证实该应答合作方授意他人或组织干扰本项目竞价活动正常进行;

(3) 该应答合作方经过竞价程序,成功获得本项目合作权,但因该应答合作方自身原因未在本项目竞价结果公告到期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

(4) 该应答合作方在竞价过程中出现损害管理方利益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3.汇款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10:00。超期汇款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竞价,校方不承诺超期汇款的退款时间。

4.本项目收取的竞价保证金只接受电汇。

汇款账号:沈阳建成物业有限公司21050110257600000058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建筑大学支行

5.未获得本项目经营权的应答合作方竞价保证金将于本项目协议成功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汇款账户。如本项目因与汇款方无关的其他因素未成功进行,则应答合作方保证金将于报名截止日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汇款账户。

6.获得本项目经营权的最终合作方(以下简称:合作方)竞价保证金将在合作协议双方签署后自动转为经营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仅作为但不限于,管理方对合作方在本经营期限范围内商业行为的辅助约束,及因合作方过失而造成的管理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先期赔付款,合作方在经营期内违反协议约定,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扣罚相应经营履约保证金。协议终止时,合作方设备由合作方自行搬离,未按期搬离,视为合作方主动放弃设备所有权,且校方具有全权处理的权利。协议期满后合作方将所辖全部设备搬离校园并经管理方确认后办理退还(不计利息)。

三、应答合作方须知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

应答合作方

报名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具有本项目服务相应的内容,合作方须是充电宝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共享充电宝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募公告中规定的服务要求,具有履约协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合作方需提供所投充电宝品牌各类质量检测证明,包括产品质检合格证、充电站(充电器)及充电宝3C认证等。合作方所投充电宝品牌应具有如漏电保护等基本安全保障功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合作方自有机柜维护团队(需有2人以上的维护团队)。

7.具有在大型公共场所或大型商场投放的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本次招募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1.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12.交纳本项目竞价保证金。

2

踏勘安排

1.踏勘时间:2021年5月27日  上午9:00

2.踏勘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门前

3.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因疫情期间,学校封闭管理,外来人员需在入校前一天15:00前报备并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车牌号码(如开车)申请进校事宜,入校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扫“辽事通”或“盛京通”二维码,显示结果为绿码方可进校。

***

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  上午10:00-11:00

2.报名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207室

3.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如本项目合格报名应答合作方不足三家,不安排此项目竞价。

因疫情期间,学校封闭管理,外来人员需在入校前一天15:00前报备并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车牌号码(如开车)申请进校事宜,入校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扫“辽事通”或“盛京通”二维码,显示结果为绿码方可进校。

***

竞价文件构成

应答合作方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供现场查验:

营业执照(副本)、共享充电宝代理商提供共享充电宝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充电站(充电器)及充电宝的3C认证、竞价保证金交纳证明、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审核,未带原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应答合作方作弃权处理。(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档案袋中供管理方留存)。

竞价文件提交:

密封报价一览表(见附件二)、竞价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共享充电宝安全承诺函》(见附件四)、《共享充电宝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五)

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在档案袋提交。

5

分包/转包

不允许

6

竞价办法

最高价评审法。

本项目评审由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组建评审小组负责评审,评审小组人数不少于3人。以竞价文件《报价一览表》中管理费每月提点比例作为评审价格(此报价为唯一百分比),评审价格相同时通知应答合作方二次报价,应答合作方在接到二次竞价通知后两小时内进行二次报价,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按最高评标价法,评审价格最高者为最终合作方。

7

竞价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6月2日  下午16:00

发布媒介: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官网 通知公告栏

8

签定协议

最终合作方按照管理方要求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于2021年6月12日前签订合作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最终合作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9

设备安装期

协议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

四、招募项目具体要求

1.合作方运营期间须合法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承担一切运营风险和责任。所经营的共享充电宝服务必须明码标价。经营范围及提供的服务须与项目招募要求相符,按管理方要求驻点经营及进行机柜的维护管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向管理方备案,并接受管理方监督,对不能达到管理方要求的设备,管理方有权提出更换,合作方必须配合执行。

2.合作方运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管理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对管理方的整改措施须予以配合服从,为师生创造一个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

3.合作方开展经营活动前必须按管理方要求提供有效的资质、检验检测合格证明等文件备案供管理方检查,如《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等,对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由于产品质量或违规经营而引起的任何纠纷或事故,其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全部由合作方承担。视情况严重程度,管理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向合作方追讨对管理方造成财产或声誉损害承的赔偿并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4.合作方所投入设备须全部为全新共享充电宝及柜机(设备须为独立设备),终端消费付费方式仅限即时消费(即时消费:单次使用单次消费,是指消费行为立即发生的消费),且必须支持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的即时消费方式。

5.共享设备须符合电气电子类和电工电子类相关国家强制标准及国家规定的3C安全标准,确保共享充电宝在使用过程中的各类安全生产和工作要有如:漏电保护系统、防触电保护系统等安全防范装置。

6.设备定期(每学期不少于一次)进行全面的检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定期将相应检查检修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按批次报送管理方指定部门验证保存。设备场地因合作方原因(如火灾、水浸等)造成毁损,一切经济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合作方承担。

7.设备机身要贴有规范统一且明显的“服务电话”标识。未经管理方以书面形式同意,设备的机身可见外表面禁止张贴广告及其它具有宣传性质的粘贴物及附属物。合作方须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师生拨打服务电话后,合作方应迅速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早9点—晚5点到现场,其它时间可通过电话协商解决,保证24小时内能够妥善解决完毕),文明服务,不准顶撞师生。

8.合作方须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合作方负责本项目合作方与管理方的一切事宜,以保证合作顺利进行。(若合作方负责人***

9.合作方工作人员工作时须统一着装、文明用语,并佩戴合作方提供的工作牌进出,合作方须定期对进入学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对于共享充电宝在实际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故障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到现场进行维修。合作方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自行排除设备故障,如自向合作方提出设备维修要求24小时后,合作方仍未维修完毕的,则由合作方将故障设备撤出校园,并补充上同类设备,待故障维修完毕保证能够正常运转,且征得管理方同意方可再将原设备放回。如提供的共享充电宝造成管理方或第三方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一切后果由合作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合作期内设备出现的任何问题及故障合作方免费上门服务;

(2)热线支持或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3)售后服务网络;有必要的售后报修、维修等服务网络,及销售经营统计查询网络(管理方有随时查看权限)。

(4)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

3.投放的设施设备及其软、硬件系统等,要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及时更新换代。

4.投放共享充电宝设备内部定期进行清洁,至少每月一次,合作方负责设备内部清洁,设备外表面及场地保洁由校方指定物业公司负责。

六、违约处理意见

1.在合作期间,因合作方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须由合作方承担全部责任(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管理方及第三方的赔偿责任)。

2.如合作方在合作期内造成管理方或第三方设施及财务等损失,须由合作方按价赔偿。

3.如合作方在合作期内与师生发生争执等不文明行为,管理方有权在合作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次。

4.发生共享充电宝未定期进行全面检修(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管理方有权按300元/台/次,扣除合作方经营履约保证金。

5.合作方在配套施工过程中出现安装材料、施工环境场地卫生等问题,管理方有权按每处100元的标准,扣除合作方履约保证金。

 

 

    

      沈阳建成物业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

 

 

 

 

 

 

 

 

 

 

 

 

 

 

 

 

附件一

沈阳建筑大学共享充电宝点位基本情况表

区域

数量(台)

预设位置

1号公寓

1

1层大厅指定位置

2号公寓

1

1层大厅指定位置

3号公寓

1

1层大厅指定位置

4号公寓

1

1层大厅指定位置

5号公寓

1

1层大厅指定位置

6号公寓

1

1层大厅指定位置

7号公寓

1

2层大厅指定位置

8号公寓

1

1层大厅指定位置

9号公寓

1

1层大厅指定位置

10号公寓

1

1层大厅指定位置

11号公寓

1

3层功能厅指定位置

12号公寓

1

3层功能厅指定位置

13号公寓

1

1层东门入口处指定位置

高层A座

1

1层大厅指定位置

高层B座

1

1层大厅指定位置

长廊E1-210窗口

1

窗口指定位置

餐饮中心

16

餐饮中心指定位置

建大超市

1

建大超市内指定位置

教学区3厅

1

2 层指定位置

餐饮中心二食堂便利店

1

二食堂便利店内指定位置

餐饮中心一食堂便利店

1

一食堂便利店内指定位置

餐饮中心民族餐厅便利店

1

民族餐厅便利店内指定位置

餐饮中心四食堂便利店

1

四食堂便利店内指定位置

教学区4厅便利店

1

教学区4厅便利店内指定位置

教学区10厅便利店

1

教学区10厅便利店内指定位置

教学区12厅便利店

1

教学区12厅便利店内指定位置

合计

41

---------

 

※注:41个点位中有19个位于餐饮中心内部,须配合餐饮中心营业时间定点开放。(其中餐饮中心内部16个点位、一食堂便利店、民族餐厅便利店、四食堂便利店点位位于餐饮中心内部。)本项目所辖全部设备的摆放具体位置(及设备朝向),由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全权指定。

 

 

 

附件二

 

 

沈阳建筑大学共享充电宝服务合作方招募项目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sjhqjj_cy_gy_xy20210514001

管理费每月提点比例( %)

%

 

 

 

 

 

 

 

 

 

 

 

 

 

 

 

 

注:报价时要求最低提点比例为实际营业额的50%,应答合作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往上报价,低于实际营业额50%为无效报价,且此报价为唯一百分比(提现手续费由合作方承担)。

 

 

 

 

 

 

 

 

应答合作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沈阳建成物业有限公司:

(应答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应答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 采购项目竞价活动及后续合同签订等的一切事宜。该授权代理人作出的所有承诺说明,我单位均予于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授权。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务: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箱地址:

 

此处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应答合作方名称:(盖章)

 

年 月

 

 

 

 

 

 

附件四

共享充电宝安全承诺书

 

沈阳建成物业有限公司:

如我公司成为贵方共享充电宝合作方,我公司承诺:

1. 所提供的共享充电宝为         品牌商品,所有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2.共享充电宝在安装、使用及闲置过程中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我司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应答合作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五

参加沈阳建筑大学共享充电宝服务合作项目

诚信承诺书

 

沈阳建成物业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为供应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3、为本项目提供询价代理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4、与本项目的询价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5、与本项目的询价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6、与本项目询价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7、不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相关技术能力;

8、参加本次招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9、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联合体参加询价。

 

 

 

应答合作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应如实出具本承诺书,若弄虚作假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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