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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人民医院新保洁服务采购项目(1000746076)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24 标签: 湖南省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24
截止日期:2021.05.28
招标代理: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湖南省
内 容:***人民医院新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受***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人民医院新
关键词: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绥宁县人民医院新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4日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绥宁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绥宁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绥宁县人民医院新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1】0037

3、采购代理编号:GDHC-SN-202106

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品目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1

保洁服务

1项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960000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上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注: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100万元及以上。)

四、供应商应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⑴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⑵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提供2019至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

6、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7、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如有特定资格条件);

8、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备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绥宁县川石开发区河边即中通快递旁边一楼门店)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绥宁县人民医院

(2)地 址:***

(3)联系人***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

(3)联系人***

(4)电 话:***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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