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UADYLYCGGS2021052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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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1.05.24 |
截止日期: | 2021.05.27 |
招标业主: |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采购公示名称: ****年五月*************公众彩铃渠道公开招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编号: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 终止: 否 采购公示正 |
关键词: | 渠道 |
采购公示正文 | |||||||
2021年五月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公众彩铃渠道公开招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为推动中国电信数字音乐业务发展,向公众用户提供高质量的音视频彩铃服务,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乐公司”)根据《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渠道合作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的规定,进行公众彩铃渠道合作方公开招募
第一章 产品介绍
本次招募的音乐公司渠道产品为公众铃音盒产品:包含包月音频铃音盒和视频铃音盒。铃音盒产品为每月按铃音盒主题内容自动更新彩铃的包月型产品。
第二章 引入基本要求
音乐公司实施开放性的合作策略,与合作方公平合作,实现合作共赢。各产品渠道合作方相关资质均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须为依法成立并在经营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二)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申报前的两年内未列入中国电信不良信用名单。
第三章 评审方式
采取公开评审引入的方式进行。
1、资料初审:音乐公司审核渠道合作方提交的接入资料。
2、渠道合作方试营销:初审通过后,渠道商与爱音乐签订试营销合同。试营销期满,爱音乐将对渠道商进行考核。若考核通过且双方确认合作意向,爱音乐与渠道商签订正式合同,原合同终止。试营销期间业务量在正式合同生效后,进行结算。如考核未通过,试营销期间业务量不进行结算,原合同终止。
3、正式评审:按照《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渠道管理办法(修订)》中的《附件4: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渠道接入合作评分表》的项目内容进行正式评审。评审得分达60分及以上,且通过试营销考核的渠道合作方,即通过正式评审。
对于没有通过正式评审的渠道合作方,原则上自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音乐公司不予受理其新的接入申请。
4、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合同签署
公示期满后,音乐公司与渠道商开启合作协议签署流程。
第四章 申报材料要求及步骤
申报材料要求及步骤指引请根据申报的产品类型下载附件参阅,并按照附件内容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和申报。
请将电子版材料在2021年5月27日18点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scqd.ua@chinatelecom.cn
请提交申报材料的合作方请扫码进入微信群,进群后请修改名称为:公司+姓名
第五章 考核退出说明
音乐公司在每个自然季度的首月月末(即1、4、7、10 月的30 号前),对渠道商上一个完整的自然季度(指1-3月、4-6月、7-9月或10-12月)的情况进行考核。若渠道商连续2个季度考核评分低于60分,则音乐公司有权终止与合作方的业务合作关系并解除协议。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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