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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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17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招标编号HZWX-******* 招标内容校园内商业服务用房租赁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报价方式实行“年租赁承包费报价”及“合同租赁期承包费总报价”。 场址西溪路***号一号校区食堂主楼底层商业用房约***平米(以现经营的灵峰超*场地为准). 最低限价最低报价**万元/每年。 |
关键词: | 学生 |
招标编号 |
HZWX-2021002 |
招标内容 |
校园内商业服务用房租赁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报价方式 |
实行“年租赁承包费报价”及“合同租赁期承包费总报价”。 |
场址 |
西溪路896号一号校区食堂主楼底层商业用房约617平米(以现经营的灵峰超市场地为准). |
最低限价 |
最低报价70万元/每年。 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业态要求 |
允许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包装食品与饮料、办公文具、水果、蛋糕面包等,不允许经营香烟类商品、现制饮料、快递等。 |
总租赁承包期 |
总租赁承包期:自2021年7月26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投标保证金 |
标书费:人民币500元/份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 工行杭州古荡支行 银行账号: 1202 0059 0990 0018 428 |
未中标人:自中标公告发出7个日历日后,联系采购办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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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中标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可转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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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前一次性交纳壹拾万元给院方,作为合作期间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毕后,院方无息退还 |
装修质保金 |
中标人在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前一次性交纳捌万元给院方,作为中标后装修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及安全验收合格后,院方无息退还 |
询疑方式及时间 |
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6月10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采购办(传真:*** |
*** | 联系电话*** |
***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 13:30 投标地点:花蒋路3号行政楼6104办公室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7日 13:30 开标地点:花蒋路3号行政楼6108会议室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伍份副本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特别说明 |
(2)租赁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3)★允许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包装食品与饮料、办公文具、水果、蛋糕面包等,不允许经营香烟类商品、现制饮料、快递等。 (4)各营业推广项目实施,必须经学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租赁方经营产品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特殊产品经过有关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保证质量、杜绝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或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或师生投诉,引起一定后果,则按情节严重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院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任何补偿和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院方提供房屋、水电接口,其他设备由租赁方承担,水电费用等按照学院统一标准收取; (8)此次招标的商业场所的内装修、柜台等,由中标租赁方自行组织设计及施工,费用自理。此次出租的房屋的装修和设备布置等由乙方自行设计及装修,费用自理。设备投入及装修改造的总体费用不得低于投标承诺的标准。设备投入及装修改造的总体费用不得低于投标承诺的标准。装修必须达到环保与防火要求,不得使用非合格材料、非环保安全材料,如若达不到环保与防火要求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甲方不予验收通过而造成承租方无法按期正常经营的,承租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退还装修工程质保金,损失由乙方承担; 中标租赁方若在合同期满或某种原因不再继续承包时,房屋内的吊顶、地砖、门窗等固定设施不能自行拆除,归院方所有。房屋水电及结构性维修由院方负责,中标人积极协助;内部设备等维修维护由中标租赁方承担; (9)对中标方案中承诺的前期装修改造标准及设备投入,中标租赁方在中标后施工过程中须一一兑现,此项作为院方验收合格的必要条件之一。最终设备投入及装修标准和工程量以第三方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为准,若审计金额低于投标承诺金额的70%视为中标租赁方违约,因此院方不予验收通过而造成租赁方无法按期正常经营的,租赁方自行负责,院方不予退还装修工程质保金且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招牌制作设计图纸必须经学院审批,制作及成本由经营单位负责。 (11)为防止垄断本次招租的“一号校区食堂底层商业用房项目、一号校区北门保安室旁商业用房”原则上不得由同一家单位经营。 (12)第一年租期为2021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15日视为一整年度。 |
注意事项 |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其中有的条款以带“★”、加粗、加下划线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是重要条款,将在评标过程中量化。对带“★”的条款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