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4 |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三环电子(十三期)场地平整及边坡支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环电子(十三期)场地平整及边坡支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三环电子(十三期)场地平整及边坡支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三环电子(十三期)场地平整及边坡支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高发行审【2021】100号、高发行审【2021】1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南充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南充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组织单位:南充市高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高发行审【2021】100号、高发行审【2021】1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内(富安娜厂区东侧)。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开挖土石方340万立方米,填方量约37万立方米,弃方量约303万立方米,配套边坡支护8000立方米。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边坡支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土方开挖施工、边坡支护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5 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设计施工1个标段,投资额约1.8亿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15000万以上的市政设计业绩或市政EPC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
3.1.4设计负责人***
3.1.5施工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牵头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1年 5月 25日 0时 0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6 月 21日0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南充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组织单位:南充市高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