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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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8 |
招标代理: | 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区大纵湖镇政府安保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区大纵湖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区大纵湖镇政府安保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区大纵湖镇境内 (*)招标规模:总投资约**.*万元 (*)服务期限 |
盐都区大纵湖镇政府安保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建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盐都区大纵湖镇政府安保服务项目
3、招标代理: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盐都区大纵湖镇境内
(2)招标规模:总投资约26.4万元
(3)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壹 年。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省级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须包括门卫、巡逻、区域秩序维护等专业保安服务内容;。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失信行为按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6、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8、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15时00分。
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0、投标应知:
(1)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大纵湖政府的各类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大纵湖政府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6个月内不得参加大纵湖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原件的)视为无诚信投标,除一律作废标外,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如累计有两次,记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再参加大纵湖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11、本公告同时发布于: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政府网
http://yandu.yancheng.gov.cn/col/col3368/index.html
建设单位(公章):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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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龙城峰景大厦1幢14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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