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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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23 |
招标代理: |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招标编号:****-****CIC*Y*** 中国政府已从世界银行贷款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可持续城镇化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招标代理)受业主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招标编号:0703-2110CIC5Y003
本次施工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本合同为象山县新一路(政实路—滨海大道)道路工程(合同号:XCP14-1),本工程北起政实路,南至滨海大道,道路全长约1.07千米(工程范围内长度约为0.98千米),标准段宽24米。由北向南,依次与政实路、兴勤路、宝海路、兴洋路、滨海大道等5条道路平面交叉。其中政实路交叉口、宝海路交叉口、滨海大道交叉口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本合同包括7大部分内容,分别是:道路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智能交通、绿化工程等。污水工程、公交停靠站工程等内容,不在本合同的范围内,但将在和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由另外的承包商平行实施和完成。
本合同施工工期共10个月。
(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仅针对国内投标人)。上述资质证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并于2015年1月生效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进行更新。国外投标人应提供类似资料以证明其具有经验。
(2)提交过去3年(2018-2020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最低要求,投标人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应为正值。
(3)根据过去3年(2018-2020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营业额为人民币8100万元。
(4)投标人的财务资源(如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来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必须能够满足:(1) 人民币81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以及 (2)实施本合同和其它在建项目所需的总现金流要求。
(5)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5年的作为承包商、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的经验;
(6)至少在过去5年(2016-2020年)里,作为承包商、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3个与本合同类似的市政道路合同的实施(类似合同中道路等级应不低于城市道路主干道),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100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完成或总体上完成(总体完成指至少80%的工程已经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六章所要求的其它特征。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地址一:招标文件查阅地址:***
地址二:招标文件购买地址:***
地址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地址四:开标地址:***
业主的名称和办公室地址: |
招标代理的名称和地址: |
*** |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通用技术大厦1501室 |
*** | 邮编:100055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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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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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mail:liuchunjie@cgci.g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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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办的名称和办公室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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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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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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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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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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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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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nbpmo@outlook.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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