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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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D*号 *、招标条件 ***综合电商中心-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业主委托负责本项目监理招标事宜。 *、工程概况 ( |
招 标 公 告招标序号:龙建招2021-36D8号 1、招标条件 龙泉市综合电商中心-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江南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项目监理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龙泉市迎宾大道(环城南路)以南,剑川大道以西。 (2)建筑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53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20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1668平方米(其中物流中心单体建筑面积61631平方米),地下362平方米。物流中心地上为四层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跨度17.4米,局部设一层地下室,地上一、二层高度6米,三、四层高度5.1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车间、门卫用房及室外工程等。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19782.03万元,批复建安投资14593.32万元。 3、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包括EPC总承包施工场地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4、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除外),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发布公告媒介和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1年5月21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行政大楼西副楼四层)。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外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9、本项目评标办法实行评定分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龙泉市江南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广源街88号 地址:*** 联系人:刘青松 联系人*** 电话:0578-7768871 电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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