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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电力工程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2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体育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21
截止日期:2021.06.11
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体育中心项目已由******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投审[****]**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体育中心项目电力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关键词: 体育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0]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电力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海区狮山镇的西南部,博爱中路南侧,佛山一环西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项目位于南海区狮山镇的西南部,博爱中路南侧,佛山一环西侧,总建筑面积约189100㎡,主要新建内容包括新建体育场、游泳馆、体育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南海区业余体校、连廊、配套用房及室外工程等。本电力工程包括开关站、电房高低压柜及配套的高低压线路工程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电力工程需分两阶段进行施工,第一阶段施工工期为2个月,施工范围为体育场、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南海区业余体校、连廊、配套用房及室外工程等电力工程(即本项目除体育馆外的电力工程);第二阶段施工工期为3个月,施工范围为体育馆的电力工程。每阶段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计划开、竣工时间:电力施工须配合总承包施工计划时间,具体施工开始及完成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竣工验收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 包括公用开关房、专用开关房内土建及其室内用电与照明工程,高低压配电房变配电和电房内土建及动力与照明,专用开关房、高低压配电房中的变配电设备,高低压配电房低压柜至一级配电总箱的低压线路及配电总箱(不含一级箱电气火灾监控及消防电源监控模块、不含矿物电缆及矿物电缆连接的一级配电总箱)、从低压柜引至一级配电箱的走强电管井的垂直电缆桥架;室外高低压电缆、电缆沟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58810543.81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1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2.2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kV及以下项目施工承包商评价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详见广电办建【2021】15号文施工20kV及以下目录(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4.2.4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人工作人员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协议书等。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4.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4.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4.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4.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4.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格式填写。除招标文件规定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的资料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6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6.1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施工员:至少2名,均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7.1拟派施工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 5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6月11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1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五室208 (地址:***

7.3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若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另需现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⑤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还另需提供投标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33号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魁奇一路33号季华电信大楼东楼17楼

邮    编: 5282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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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0757-83288500、13590629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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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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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公告编制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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