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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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16 |
招标代理: |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咸宁市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好农村路”新增项目“EPC+养护”监理项目(第二次)(XAZX-******GL-*********)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GL-*********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好农村路”新增项目“EPC+养护”监理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 |
关键词: | 监理 路 |
咸安区“四好农村路”新增项目“EPC+养护”监理项目(第二次)(XAZX-202104GL-002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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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AZX-202104GL-0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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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四好农村路”新增项目“EPC+养护”监理项目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咸安区“四好农村路”2018年提档升级(第一批)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19﹞26号)、《咸安区“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二批)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0﹞126号)、《咸安区“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三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0﹞5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安区各乡镇办场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含47条农村公路,里程共计174.06km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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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部内容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086日历天,其中缺陷责任期2年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0873.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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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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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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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5月22日至2021年05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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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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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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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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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
安区交通 运输局 |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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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恒越
商务服务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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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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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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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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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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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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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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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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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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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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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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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2016年6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采购限价的已完工类似业绩。(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承诺)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提供承诺)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相关截图)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截图)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 |
*** | 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 1 项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施工监理负责人*** |
***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2]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路基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 |
1人 |
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 3 年以上,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
1人 |
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监理员 |
4人 |
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或监理业务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同时从事类似监理工作2年以上 。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