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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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1 |
招标代理: |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受***公房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丁家湾许氏住宅(中轴*-*进)修缮工程;宛虹坊**号藏经院局部和苏唱街**号吕氏住宅局部修缮工程(YZZCSD***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丁家湾许氏住宅(中轴*-*进)修缮工程;宛虹坊**号藏经 |
关键词: | 街 |
受扬州市公房管理中心的委托,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其丁家湾许氏住宅(中轴4-5进)修缮工程;宛虹坊58号藏经院局部和苏唱街24号吕氏住宅局部修缮工程(YZZCSD183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丁家湾许氏住宅(中轴4-5进)修缮工程;宛虹坊58号藏经院局部和苏唱街24号吕氏住宅局部修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招标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6 月 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ZCSD183号
2、项目名称:丁家湾许氏住宅(中轴4-5进)修缮工程;宛虹坊58号藏经院局部和苏唱街24号吕氏住宅局部修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33.88万元
A包:丁家湾许氏住宅(中轴4-5进)修缮工程,预算金额101.3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B包:宛虹坊58号藏经院局部和苏唱街24号吕氏住宅局部修缮工程,预算金额32.58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包的投标,但每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评标时将按照A包至B包顺序依次评标、定标。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A包最高限价为101.30万元,B包最高限价为32.58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A包100个日历天,B包70个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纠偏)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 2021年5 月28日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招标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时间:2021年6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次项目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供应商进行集中现场勘察(交通及其他勘察所需工具由供应商自配),投标供应商派项目负责人***
集中勘察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 9:30-10:30(过时不候)
集中地点:扬州市公房管理中心
现场勘察联系人:钱 蕾 联系电话***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96759638@qq.com,回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18:00,联系电话***
名 称: 扬州市公房管理中心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广陵路190号
联 系 人: 钱蕾 联系电话***
名 称: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杨小新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