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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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惠州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XJ************ 项目名称:**翔顺花园亮化工程 发布日期:****-*-** **:**:**报价截止时间:****/**/** **:**:** 采购品需求清单: 序号品目编码采购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物资备注 ************建筑外立面亮化 |
序号 | 品目编码 | 采购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物资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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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400000015 | 建筑外立面亮化工程 | 无 | 项 | 1.00 | *翔顺花园2幢和门楼 |
2 | 11400000015 | 建筑外立面亮化工程 | 无 | 项 | 1.00 | *翔顺花园1幢、3幢、5幢、6幢、7幢、8幢、9幢、10幢、11幢 |
一、灯壳材质:铝合金+304钢;整灯质保期:4年;电源品牌:东菱;防水等级:IP65;芯片品牌:欧司朗OSRAM;芯片光效:120Lm/w;显色指数:90Ra; 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楼栋分塔楼和裙楼验收、支付进度款和结算,具体如下: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进场施工楼栋合同价的30%;塔楼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已完成楼栋合同价的25%;整栋楼验收合格且双方确认结算工程量后30天内支付至已验收楼栋结算价的97%。 2、剩余工程结算价的3%为质保金,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满两年后,如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要求的,甲方在14天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3、乙方申请工程款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付款申请函; 2) 合同复印件; 3) 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合同价款97%时提供合同总价100%发票) 4) 验收证明(仅验收阶段需要提供); 5) 经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书(如果有); 6) 其他必须的资料。
序号 | 采购商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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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翔顺控股集团 | 李剑敏 | 135276172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