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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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6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附件***海事局船舶及大气防污染监管购买服务询价公告.doc 项目概况 **海事局船舶及大气防污染监管购买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事局船舶监督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MSA****-*** 项目 |
项目概况
贵港海事局船舶及大气防污染监管购买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港海事局船舶监督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5日 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MSA2021-012
项目名称:贵港海事局船舶及大气防污染监管购买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检测单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检测单位系指具有经过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派出专业有资质技术人员会同贵港海事局执法人员对贵港辖区(含桂平、平南)在港锚泊船舶随机开展船用燃油取样检测工作,工作内容含油样抽取、储存、运输、检测及出具检验报告等。单个油样实行费用总包干,即技术人员经费、油样抽取、储存、运输、检测及出具检验报告等统一纳入检测费进行结算。以实际抽取油品数量结算。根据贵港海事局需要,每次至少委派2名有资质技术人员到贵港辖区(含桂平、平南)开展船舶燃油抽样、送检等服务,燃油抽检所需工具装备等自行配备。燃油检测报告(盖章版)需在抽样后10日内完成并提交给贵港海事局。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项目的商家并具备独立法人或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至 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站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 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港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6日 08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港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2、询价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可自行查勘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项目现场会有人员进行解释答疑。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负责。考察费用由报价人自理,安全自负。
3、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商家对照以上内容和附件进行报价,报价为包干价并含税。
报价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按照单个油样服务费做报价单(原件盖章);
②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章);
③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④公司地址、联系人***
⑤具有经过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装档案袋密封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事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