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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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4 |
招标代理: |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重资产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帝尔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第*次答疑(标段编号HBSY-******FJ-*********)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重资产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帝尔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公告期为****年*月*日-****年 |
十堰市茅箭区重资产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十堰帝尔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第3次答疑(标段编号HBSY-202104FJ-014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十堰市茅箭区重资产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十堰帝尔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公告期为2021年5月1日-2021年5月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于2021年5月12日和2021年5月17日发布了两次澄清,工程量清单也重新上传,现将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6月4日9:00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澄清内容。
3、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明确建设规模为新建9923.98平方米钢结构厂房。招标范围:厂区绿化、管网、道路、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公告中建设规模应为:新建9923.98平方米钢结构厂房及厂区绿化、管网、道路、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招标范围应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的施工。类似业绩要求完成过1 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业绩,本项目为钢结构厂房项目,符合类似业绩的要求。关于类似业绩竣工验收备案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多地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取消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现将竣工验收备案证修改为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4、关于投标保证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了《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该政策的出台背景、政策解读、政策执行做如下说明:省交易(采购)中心就前述“政府采购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政策内涵,同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进行了沟通,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表示“政府采购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指的就是“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不包括国有企业。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事业单位是指政府为实现特定目的而批准设立的事业法人,如公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团体组织是指各党派及政府批准的社会团体。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是“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的对象是“工程、货物、服务”。本项目招标人为十堰市宏投置业有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领域。
十堰市宏投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