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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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名称:资产经营二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内容: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及派驻至少一名专职服务律师到我司提供法律顾问工作 二、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常年法律顾问机构除需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外,还应派驻一名执业律师到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费用不超过**万元 |
关键词: | 长城 |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名称:资产经营二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内容: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及派驻至少一名专职服务律师到我司提供法律顾问工作
二、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常年法律顾问机构除需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外,还应派驻一名执业律师到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费用不超过24万元/年(含出差费用),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如下:资产经营二部管理资产包数量较多,工作量庞杂,需要法律人员协助部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分公司此前已组织召开集中采购评审会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为资产经营二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由于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律所数量不足三家,该采购程序现已中止。因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常年为我分公司提供专职法律服务,对分公司及资产经营二部项目情况较为熟悉,且已参与前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并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推荐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
地址:***
五、公示期限:
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7日
六、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采购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