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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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屏山县 |
内 容: | 竞争性谈判公告 **镇胜利村一、二组及**社区二组**旱浇池项目 一、本项目经***扶贫开发局、***财政局以屏扶贫移民函〔****〕***号批准建设,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镇胜利村一、二组及**社区二组 |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安镇胜利村一、二组及临江社区二组新建旱浇池项目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扶贫开发局、屏山县财政局以屏扶贫移民函〔2020〕126号批准建设,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新安镇胜利村一、二组及临江社区二组新建旱浇池项目 |
建设地点 |
胜利村一、二组和临江社区二组 |
施工工期 |
90日历天(新安镇胜利村一、二组新建旱浇池项目60日历天,新安镇临江社区二组新建旱浇池项目30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详见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
建设资金 |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已落实 |
最高限价 |
40.5270万元(1、新安镇胜利村一、二组新建旱浇池项目32.7610万元2、新安镇临江社区二组新建旱浇池项目7.7660万元) |
其他 |
1、施工期间,因中标人(即承包人)原因造成现有道路和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概由中标人(即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其经费。 2、请各竞标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竞标实施方案和签订施工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项目业主对竞标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竞标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3、承包人通过现场踏勘自行确定施工红线范围外三通工程(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及施工道路),施工水源、施工道路自行实施,施工动力电源自备发电机,其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调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费。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共计人民币5000元。 7、施工位置调整产生的变更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行支付变更费用。 8、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若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或未签订合同的,将被列入项目业主公路项目比选申请人黑名单,6个月内不得参与项目业主公路项目竞标活动。 9.承包人在7日内仍未进场或未进行实质性施工,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施工合同,承包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个月内不得参与项目业主公路项目竞标活动。 10.本工程实行押证施工,该工程完工后方可退还。 |
三、竞争性谈判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新安镇胜利村一、二组及临江社区二组新建旱浇池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中选后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应提交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和“施工组织设计”给项目业主(即项目业主)。
(2)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申请人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谈判文件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4日15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谈判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2、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1)、网上办理:提供《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
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报名咨询电话:***
注:申请人谈判资格不得进行转让。若因竞标单位未按以上要求将报名资料发至指定邮箱或提供的资料信息错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竞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竞标单位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谈判文件截止之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微信支付方式:
注:微信转账时请备注公司简称及项目名称。
六、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邮 编:645350 联 系 人:谢先生 段女士 联系 电 话:1830815494518780687886
日期: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