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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1-10722东川路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2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学校招标 小学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20
截止日期:2021.06.15
招标代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路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 补充公告 **路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G****-*****)已于****年*月**日在**********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招标公告 根据穗越发改投批〔**
关键词: 学校 小学 路
 
招标公告正文

东川路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

补充公告

东川路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G2021-10722)已于2021年5月1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招标公告

根据穗越发改投批〔2021〕7号批准以及核准招标,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小学现对东川路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根据穗越发改投批〔2021〕7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小学现对东川路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招标公告第七点、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年5月11日00时00分至2021年6月3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3、开标时间:2021年6月3日10时00分。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6月15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5月11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6月15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招标公告第十四点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招标公告第十九点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删除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详见原招标公告

详见附件一

招标文件条款号11.2.2资格审查文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

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12.2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招标文件条款号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2招标人可委托      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        交易平台。
    16.3        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        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5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

16.6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

16.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7.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7.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6.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7.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限定投标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

16.1.1 采用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1.2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16.1.3 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16.2招标人可委托本项目招标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平台。

16.3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 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5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6.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6.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招标文件条款号17.1

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招标文件条款号42.4.3.1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X:为等分点值,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X:为等分值点,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序号4

须审查的资料: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

须审查的资料: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

十二、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四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适用于资格后审)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一、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1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的得基础分5分,不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的本项得0分。在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

(1)同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12年(含12年)以上的,加2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11年(含11年)以下的,加1分;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12年(含12年)以上的,加1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11年(含11年)以下的,加0.5分。

(2)取得建筑工程类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限9年(含9年)以上的,加3分;建筑工程类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限8年(含8年)以下的,加1分;取得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限9年(含9年)以上的,加1分;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限8年(含8年)以下的,加0.5分。

2、质量负责人***

3、安全负责人***

注:(1)以上各项累加最多得14分。

(2)①职称证以发证日期为准;②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以资格证发证日期为准。

***

类似工程业绩

1.5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每项得0.125分,最高得1.5分。

财务指标

1.2

1、投标人近四年(2016-2019)每年的资产负债率都在0(含0%)~40%(含40%)的,得1.2分;

2、投标人近四年(2016-2019)每年的资产负债率都在40~50%(含50%)的,得0.6分;

3、投标人近四年(2016-2019)每年的资产负债率都在50%~60%(不含60%)的,得0.1分;

投标人获奖情况

2.1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奖项(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每项得0.3分,本项最高得2.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证明材料,不计分。

第三方评价

1.2

1、企业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单位称号年限(须含2019年度):连续年限8年或以上的得1.2分。

2、企业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单位称号年限(须含2019年度):连续年限5年至7年的得0.6分。

3、企业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单位称号年限(须含2019年度):连续年限1年至4年的得0.1分。

合计

20

 

注:1、类似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投标人获奖情况: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或企业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奖项只计算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以发证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业绩的获奖证书上传件的打印页或企业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供核对,不提供打印页的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或企业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国家级工程奖项包括:国家级奖项包括国家鲁班奖、詹天佑奖、优质奖(包括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级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建筑工程类省、市级工程奖项指的是省、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或安全文明奖项。

3、财务指标:企业资产负债率以企业对应年度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4、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各细项评审所分别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投标人企业购买的近1个月(2021年4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项目负责人***

(1)注册消防工程师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页截图https://www.shhxf119.com/templet/index_.jsp 证明其注册有效。

(2)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同时提交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有效。

(3)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第三方评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证书扫描件,同时还应提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红盾网网站查询路径及查询网页打印件。

6、汇总评标委员会各专家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为各有效的最终得分。

 

评委签名:                                                                       日期: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

序号

职务

人员数量

基本任职条件

 

1

项目经理

1

按招标公告第九点要求。

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

2

技术负责人***

***

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3

质量负责人***

***

建筑类施工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

4

安全负责人***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5

专职安全员

1

按招标公告要求,其中一人需与投标登记时提供的一致。

须提供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

土建施工员

1

具有施工员证书。

须提供施工员证复印件

7

消防工程师

1

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须提供资格证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页截图https://www.shhxf119.com/templet/index_.jsp 证明其注册有效。

8

资料员

1

具有资料员证书。

须提供资料员证复印件。

9

造价员

1

持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须提供上岗证及毕业证复印件。

10

合计

9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2021年4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上述所有要求提供扫描件或者网页打印页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十三、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十四、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小学         

                   日期: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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