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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比选文件2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20 标签: 四川省招标 泸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20
地 区:泸州市
内 容: 比选文件 项 目编 号:LZJC-ZHGLB-****-**-*** 项 目 名 称:**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人:**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年*月 第一章公开比选 **空港出
 
招标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项 目编 号:LZJC-ZHGLB-2021-05-001
项 目 名 称: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人: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四川·泸州
2021年5月
第一章  公开比选
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就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比选,兹欢迎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LZJC-ZHGLB-2021-05-001
二、项目名称: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项目最高限价:530000.00元(含税)。
四、比选内容:(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各项最高限价等详见第五章)
40台出租车、4辆机场快线车辆、2台工作车的车辆保险服务。一个包。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比选申请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投标人须具有出租车车辆保险经营资质。
六、获取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在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通知公告-招投标信息栏自行下载。(比选申请人资格不能转让)。
七、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比选文件自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4日09:00-17:00在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自行下载(官网地址:***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1年5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可能会被拒绝。
本次比选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收件地址:***
收件人:王先生(15284073334)
 
九、比选地点: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招标公告将在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号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1年5月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招标采购人信息
招标采购人: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项目名称
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4
项目编号
LZJC-ZHGLB-2021-05-001
5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6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530000.00元(含税价)
比选申请人报价应注明税率,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7
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
8
评审方法
经评审满足条件的最低总报价中标,以不含税价进行比选,比选申请人应在报价表中注明税率。
9
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10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第五章的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及第五章相关验收标准。
11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比选。
12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13
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比选文件发出时间起的2日内。
14
分包履约
不允许分包。
15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文件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5月24日15时(北京时间)。
17
比选有效期
30天。
18
评审小组组成
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内部业务骨干。
19
备选比选申请文件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比选申请文件方案和多个报价。
20
签字盖章
比选申请人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法人章。
21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22
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
正本、副本、分别装订。
23
比选申请文件封面的标注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4
比选申请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比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
25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26
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所叙述的货物/服务比选项目采购。
2. 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比选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的构成
4.1 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要求及报价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公开比选;
(2)比选申请人须知及前附表;
(3)比选文件格式要求;
(4)比选申请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比选项目及要求;
(6)评标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4.2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比选申请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比选申请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5.2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比选文件要求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比选申请人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3天前按比选文件中的联系方式***
5.4 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并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1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三、比选申请文件
7.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
7.1 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招标采购人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比选申请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7.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8.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比选申请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比选货币
本次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
10. 联合比选申请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申请人投标。
11. 知识产权
11.1 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货物(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2招标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1.3 比选申请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1.4 如采用比选申请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比选申请文件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2.比选文件的组成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编写的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2.1 报价部分
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填写的“比选报价表”。
本次比选报价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注明各项货物/服务的税率。
(2)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比选申请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12.2 技术部分
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比选项目的技术和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比选申请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和参数;
(2)技术参数响应表;
(3)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3 商务部分
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申请函;
 (2)比选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6)比选申请人技术能力情况;
(7)商务应答表;
(8)其他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4其他部分
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中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3.1 比选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比选申请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13.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
14.比选保证金
15.比选有效期
15.1 比选有效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比选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人可于比选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拒绝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申请人不能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16.比选申请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1 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准备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副本。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比选申请文件为准。
16.2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 比选申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比选申请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
16.4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左侧胶装。
16.5 比选申请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法人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
17.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7.1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7.2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比选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应分别封装于密封袋内(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比选申请文件”字样,并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7.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比选申请人印章)。
18.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8.1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9.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了比选申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比选申请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9.2 比选申请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进行密封,在封面上标注比选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9.3 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比选申请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比选申请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0.开标
20.1 招标采购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比选,招标采购人、比选申请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招标采购人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0.3 开标时,招标采购人对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1. 开标程序
21.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工作人员,根据“比选记录表”宣布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工作人员当众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比选申请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2. 评标
22.1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人组建的比选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
22.2 评审小组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22.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比选申请人对评审小组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比选申请文件被拒绝。
22.4 在评标期间,评审小组可要求比选申请人对其比选申请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5 评审小组认定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文件是比选申请文件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审小组决定比选申请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比选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6 如果比选申请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比选申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比选申请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比选申请文件。
22.7 评审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2.8 比选申请文件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五、定标
23. 定标原则
根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入库成交候选人一名。
24. 定标程序
24.1 评审小组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比选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4.2 招标采购人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比选申请文件和其他比选申请资料。
25.成交通知书
2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成交通知书对招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招标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26. 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招标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与招标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招标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比选申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招标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 履行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废标
 
30. 废标的情形
比选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且招标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比选纪律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招标采购人、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人,属于不合格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人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九、质疑和投诉
32、比选申请人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第三章  比选文件格式
一、比 选 申 请 函
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比选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的比选。我方授权(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代表我方(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高效完成采购需求,并交付招标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4、我方完全理解招标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的行为。
5、我方比选有效期为:30天。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比选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为我方参加 “                                     项目”(项目编号:)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备注: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


 

三、技术、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比选要求
比选应答
1
 
 
2
 
 
3
 
 
4
 
 
备注: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此表格式须留存。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四、比选报价表
项目名称: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服务名称
 
报价(元)
 
税率
服务时间
备注
商业险
 
 
1年
 
司乘人员补充险
 
 
1年
4辆机场快线车、2辆工作车
承运人责任险
 
 
1年
40辆出租车
交强险
 
 
1年
 
车船税
 
 
1年
 
雇主责任险
 
 
1年
4辆机场快线车、40辆出租车
合计
 
 
 
 
 
 
注:
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费、差旅费、利润、资金利息、售后期内的维护、各种税费、等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 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报价人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报价人可自行补充。
 
 
比选申请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五、车辆保险报价明细表
 


 


 


 

 
六、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七、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比选服务要求
比选服务响应
偏离情况
 
 
 
 
 
 
 
 
 
 
 
 
 
 
 
 
 
 
 
 
 
 
 
 
 
 
 
 
 
 
 
 
 
 
 
注:1. 比选申请人必须把比选项目的服务响应列入此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八、比选申请人资格的承诺函
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我方(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满足比选文件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比选申请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
(七)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九、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第四章  资格和其他证明文件
序号
比选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比选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或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公司财务制度或公司财务报表或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无纳税情况或社保缴纳不足一个月的提供证明材料。
5
比选申请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
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的承诺函。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的承诺函。
7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的承诺函。
8
具有出租车车辆保险经营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五章 比选项目技术、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服务要求:
(一)60辆出租汽车保费保项(其中40辆大众牌FV7160BBMBC型2021年6月15日保险到期,20辆2021年12月份更新车辆待定):
顶灯号
车牌号
车型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营运证号
车辆型号
入户时间
001
川EB91T1
大众
LFV2A5BS3H4616757
CUCG71419
0088116
FV7160BBMBC
2017.06.16
002
川EB77T8
大众
LFV2A5BS5H4615884
CUCG71165
0088117
FV7160BBMBC
2017.06.16
003
川EB99T7
大众
LFV2A5BS5H4615996
CUCG71264
0088118
FV7160BBMBC
2017.06.16
004
川EB78T5
大众
LFV2A5BS3H4616001
CUCG71291
0088119
FV7160BBMBC
2017.06.16
005
川EB98T6
大众
LFV2A5BS6H4616073
CUCG71293
0088120
FV7160BBMBC
2017.06.16
006
川EB99T0
大众
LFV2A5BS2H4616149
CUCG71277
0088121
FV7160BBMBC
2017.06.16
007
川EB89T0
大众
LFV2A5BS2H4615843
CUCG71159
0088122
FV7160BBMBC
2017.06.16
008
川EB92T9
大众
LFV2A5BS1H4615879
CUCG71160
0088124
FV7160BBMBC
2017.06.16
009
川EB98T7
大众
LFV2A5BS8H4616415
CUCG71238
0088125
FV7160BBMBC
2017.06.16
010
川EB86T9
大众
LFV2A5BS4H4615942
CUCG71184
0088126
FV7160BBMBC
2017.06.16
011
川EB92T8
大众
LFV2A5BS5H4615920
CUCG71645
0088127
FV7160BBMBC
2017.06.16
012
川EB86T5
大众
LFV2A5BS4H4616041
CUCG71192
0088129
FV7160BBMBC
2017.06.16
013
川EB96T9
大众
LFV2A5BS1H4616109
CUCG71154
0088130
FV7160BBMBC
2017.06.16
014
川EB89T7
大众
LFV2A5BS1H4616059
CUCG71296
0088131
FV7160BBMBC
2017.06.16
015
川EB99T1
大众
LFV2A5BS4H4615956
CUCG71647
0088132
FV7160BBMBC
2017.06.16
016
川EB96T8
大众
LFV2A5BS2H4616023
CUCG71189
0088133
FV7160BBMBC
2017.06.16
017
川EB78T7
大众
LFV2A5BS5H4615870
CUCG71191
0088135
FV7160BBMBC
2017.06.16
018
川EB91T9
大众
LFV2A5BSXH4616559
CUCG71233
0088136
FV7160BBMBC
2017.06.16
019
川EB95T9
大众
LFV2A5BS2H4615938
CUCG71173
0088137
FV7160BBMBC
2017.06.16
020
川EB99T2
大众
LFV2A5BS2H4616118
CUCG71152
0088138
FV7160BBMBC
2017.06.16
031
川EB97T3
大众
LFV2A5BS1H4616014
CUCG71295
0088139
FV7160BBMBC
2017.06.16
032
川EB99T3
大众
LFV2A5BS4H4616086
CUCG71306
0088140
FV7160BBMBC
2017.06.16
033
川EB91T8
大众
LFV2A5BS1H4616028
CUCG71194
0088141
FV7160BBMBC
2017.06.16
034
川EB98T2
大众
LFV2A5BS8H4616091
CUCG71310
0088143
FV7160BBMBC
2017.06.16
035
川EB98T9
大众
LFV2A5BS3H4615897
CUCG71213
0088144
FV7160BBMBC
2017.06.16
036
川EB90T9
大众
LFV2A5BS1H4615929
CUCG71650
0088146
FV7160BBMBC
2017.06.16
037
川EB97T7
大众
LFV2A5BS3H4615902
CUCG71204
0088147
FV7160BBMBC
2017.06.16
038
川EB93T8
大众
LFV2A5BS7H4616437
CUCG71329
0088148
FV7160BBMBC
2017.06.16
039
川EB96T5
大众
LFV2A5BS5H4616145
CUCG71281
0088149
FV7160BBMBC
2017.06.16
040
川EB94T9
大众
LFV2A5BS9H4616388
CUCG71309
0088150
FV7160BBMBC
2017.06.16
041
川EB98T1
大众
LFV2A5BS4H4616055
CUCG71298
0088151
FV7160BBMBC
2017.06.16
042
川EB95T8
大众
LFV2A5BS4H4616122
CUCG71130
0088152
FV7160BBMBC
2017.06.16
043
川EB95T6
大众
LFV2A5BS0H4616019
CUCG71290
0088153
FV7160BBMBC
2017.06.16
044
川EB83T6
大众
LFV2A5BS3H4615947
CUCG71180
0088154
FV7160BBMBC
2017.06.16
045
川EB82T6
大众
LFV2A5BS4H4615861
CUCG71186
0088155
FV7160BBMBC
2017.06.16
046
川EB98T5
大众
LFV2A5BS4H4616010
CUCG71287
0088156
FV7160BBMBC
2017.06.16
047
川EB99T8
大众
LFV2A5BS3H4616032
CUCG71196
0088157
FV7160BBMBC
2017.06.16
048
川EB97T9
大众
LFV2A5BS0H4616005
CUCG71294
0088158
FV7160BBMBC
2017.06.16
049
川EB93T9
大众
LFV2A5BS4H4615987
CUCG71185
0088159
FV7160BBMBC
2017.06.16
050
川EB98T8
大众
LFV2A5BS8H4615992
CUCG71181
0088160
FV7160BBMBC
2017.06.16
(1)商业险:
1.车损险;
2.第三者责任险:100万;
3.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5万、乘客5万*4座;
4.精神损害赔偿:3万。
(2)承运人责任险:30万*5座。
       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附加自然灾害责任险,附加免票儿童责任险,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30万,附加不计免赔率保险,附加无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保险。
(3)交强险。
(4)代购车船税。
(二)4辆宇通ZK6601D5Y1型机场快线车辆保费保项(2021年6月29日保险到期):
序号
车牌号
车型
车架号
发动机号
入户时间
1
川E54198
宇通
LZYTGTC22L1007252
R9203004413
2020.7.16
2
川E73717
宇通
LZYTGTC24L1007253
R9203004425
2020.7.16
3
川E68849
宇通
LZYTGTC26L1007254
R9203004414
2020.7.16
4
川E69193
宇通
LZYTGTC28L1007255
R9203004421
2020.7.16
 
(1)商业险:
1.车损险;
2.第三者责任险:150万;
3.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5万、乘客5万*13座;
4.精神损害赔偿:5万。
(2)司乘人员补充险:30万*14座
(3)交强险。
(4)代购车船税。
(三)1辆起亚牌YQZ6430AE型工作车保费保项(2021年8月15日保险到期),1辆捷达牌FV7160FG型工作车(2021年9月9日保险到期):
序号
车牌号
车型
车架号
发动机号
入户时间
1
川EU4135
捷达
LFV2A11GXC4028871
993614
2012.09.11
2
川EFN352
起亚
LJDFAA141C0217557
C5017487
2012.08.22
 
(1)商业险:
1.车损险;
2.第三者责任险:100万;
3.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20万、乘客20万*4座。
(2)司乘人员补充险:30万*5座
(3)交强险。
(4)代购车船税。
(四)单项责任险:
1、雇主责任险。
被保险人:泸州空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下属40台出租车和4台机场快线车辆驾驶员。
保额:单人20万伤亡+3万医疗。
二、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根据每台车年度保险到期时间进行购买,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车辆保险所需的投保资料,并一次性付清所购车辆保费。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日内完成投保,出具保单,每台车的保险期限都为壹周年(365天)算,具体起算时间以保险单为准。
3、本次保费报价包含40台出租车,4辆机场快线车辆,2台工作车辆的商业险,交强险,车上人员补充险,车船税,雇主责任险。40台出租车最高限价48万元,4辆机场快线车辆最高限价3.9万元,2台工作车最高限价1.1万元,合计最高限价人民币:530,000.00元(含税价),后续20台出租车保险按不高于本次中标价的折扣进行结算。
4、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后续20台出租车保费折扣率的承诺函。
5、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6、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理赔网络、理赔队伍和理赔管理制度、理赔流程。
7、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各险种保险条款复印件。
8、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纸税务机关质机打发票或电子发票。
9、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车辆各险种保单、交强险标志等资料电子版本。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比选申请人。
1.4 评标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4)向招标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 评标程序
2.1 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比选申请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成交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 定标及定标程序
 (见第二章“五、定标”第23、24条)
 
4. 评审办法
(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 评标细则及标准(经评审满足条件的最低总报价中标)
5.1 经评审满足条件的最低总报价中标,以不含税价进行比选,比选申请人应在报价表中注明税率。
5.2 在评标过程中,比选申请文件响应比选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5.3实质性偏离是指比选申请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
5.4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比选申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比选申请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6) 评审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比选申请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书面要求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比选申请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比选申请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审小组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5 在比选申请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审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6.计算错误的修改
6.1 比选申请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6.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比选报价应对比选申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 评审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比选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比选申请人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招标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比选申请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招标人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
8. 评审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招标人或者招标采购人,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3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招标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比选申请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4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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