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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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2 |
地 区: | 绍兴市 |
内 容: | *****街道办事处****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 招标公告 为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利息收入,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
关键词: | 街 |
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
招标公告
为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利息收入,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财库〔2018〕80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9〕4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绍兴市越城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越财预执〔2021〕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二、招标项目名称
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
三、项目编号JYDM-2021-001
四、招标项目内容
1、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国企业2021年度公款定期存放。
2、按资金情况,分月分步到位。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求,同一标段存放时可由招标人决定分若干存单在中标银行存取。如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活期计息,其余部分则按原存期计息;
备注:按照综合评分结果取前2名作为本项目资金存放指定银行,分别按照60%、40%的比例在年度范围内分配定期存款额度;有效投标银行不足3家的,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绍兴市越城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同一家银行只接受一家分支机构报名(如有多家报名,以先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为准)。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2021年 5 月 21 日至2021 年 5 月 27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接受电话报名)。
(二)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微信号1785811196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2、报名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
5、相关资质证书(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6、市级分支行授权下属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市级分支行的授权书。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 6 月 2 日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 6 月 2 日9:30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开标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九、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周海鹰 联系电话***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浙江建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