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号: BJN130123-11S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滨江公路江宁段工程扬子江大道南延段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滨江管委复[2013]2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7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扬子江大道南延段工程 |
2.2 工程地点:江宁滨江开发区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施工类;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55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600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照明工程;管道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其他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土石方、道路、桥梁、桩基、基坑支护、涵洞、排水、路灯照明、综合管线、交通设施、景观绿化 |
2.10 工程规模: 长度:4968 m;宽度:44.5 m;造价:18400 万元;桥长:323.74 m;单跨:40 m;道路设计类型【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城市主干路 ;建筑面积:0 m2;根数:126 根;桩形:成孔灌注桩 ;桩长:43 m;建筑面积:0 m2;基坑深度:12 m;土石方量:862819.39 m3;灯架:341 套;灯具:361 只;直径:2000 mm;长度:132 m;园林绿化面积:9800 m2;造价:217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完成投标申请。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 |
|
***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c. 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 以上所指项目负责人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8年05月0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桥梁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且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体现含有桥梁工程。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需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项目负责人*** |
|
*** |
|
6.1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6.2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2.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6.2.2、采用暗标 6.2.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2.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2.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2.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2.7、施工组织设计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⑤.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⑥.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6.2.8、业绩分 业绩:0分。 6.2.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备注:①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其他评分因素得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7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胜出。 ②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横向暗标,投标人须针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细则中七个评分点的要求,分别编制并装订成七册,同时密封在一个包装袋中,施工组织设计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5月20日22时38分到 2021年5月27日22时38分为止 |
9. 其他 |
|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3. 投标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两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9.4.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5. 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9.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9.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8.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9.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一)企业资产负债率(权重35%) 投标人提供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0-55%(含)得排序分5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55(不含)-60%(含)得排序分4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60(不含)-65%(含)得排序分3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65(不含)-70%(含)得排序分2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70(不含)-75%(含)得排序分1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75%(不含)以上得排序分0分。 (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二)企业业绩(权重30%) 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5个及以上为最优,即排序分为5分; 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4个,排序分为4分; 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3个,排序分为3分; 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2个,排序分为2分; 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1个,排序分为1分; 未提供的,得排序分为0分。 (注:企业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需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三)企业获奖(权重20%) 投标人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优及以上奖项的,得排序分5分; 投标人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优奖项的,得排序分4分; 未提供的得排序分3分。 备注:企业获奖限评1个,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得分。获奖有效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有效期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时间为准;国优有效期3年,省优有效期2年,市优有效期1年。 (四)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采用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 |
|
10. 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江宁滨江开发区 |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3楼 |
邮 编:211100 |
邮 编:21110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左扬娟 |
电 话: |
电 话:025-52167181 |
传 真: |
传 真:025-5216718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竹山路支行 |
账 号: |
账 号:10130401040012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