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否则其应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b.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