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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吸污车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19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吸污车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19
截止日期:2021.05.26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小型吸污车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小型吸污车)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小型吸污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
关键词: 吸污车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小型吸污车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1-05-20 至 2021-05-24
撰写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小型吸污车)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小型吸污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4-00053
项目名称:小型吸污车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70,000.00
最高限价(元):870,000.00
采购需求:

吸污车技术参数

1、总质量:≤11995kg;

2、额定载质量:≤6190kg;

3、整备质量:≥5610kg;

4、外形尺寸:≤6650*2200*3070;

5、燃油类型:柴油;

6、最高车速:≤110;

7、发动机功率:≥125KW;

8、发动机形式:直列四缸环保柴油机;

9、轴距:3800mm;

10、转向器:方向助力;

11、离合器:离合助力;

12、变速箱:六档机械传动式变速箱;

13、驾驶室:平头单排驾驶室,全金属封闭式;

14、空调:带原厂空调;

15、ABS:带原厂ABS;

16、吸污泵:真空吸污泵;

17、垂直吸程:≥7m;

18、吸污罐体:≥6mm碳钢;

19、绝对工作压力(真空度):≥7000Pa(93%-96%);

20、理论抽速:≥68L/S;

21、轴动功率:≥5kw;

22、罐体后前后封头:一次性冲压成形;

23、吸污罐体容积:≥7msup3;;

24、车辆出现故障要求4小时之内响应,提供维修服务。

25、其他要求:加装防溢阀,加厚法兰,循环吸污泵,加装30米长吸污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纸质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于洪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盛京银行于洪支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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