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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樨社区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19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19
截止日期:2021.05.31
招标业主:成都农商银行
招标代理:四川鹏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 受 *****区彭镇木樨社区居民委员会 委托,拟对 木樨社区****年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PH******** *.采购项目名称:木樨社
 
招标公告正文

四川鹏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木樨社区居民委员会 委托,拟对 木樨社区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PH20210510

2.采购项目名称:木樨社区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彭镇木樨社区居民委员会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鹏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上级拨付资金(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资金预算:32万元,采购最高限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磋商共1个包,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自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8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成双大道南段1270号6号公馆3楼301室四川鹏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邮件报名(报名咨询李老师:028-62599720)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采取邮件报名的供应商应将以上资料盖章扫描后连同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公告网页自行下载)一起发送至邮箱3039297602@qq.com(供应商应保证供应商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标过程中因联系方式***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1年5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5月31日09:00时-9:30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5月 31日9:30时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木樨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室)。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可提供信用融资服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如下: 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 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 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 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 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 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双流区彭镇木樨社区居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鹏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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