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9 |
---|---|
截止日期: | 2021.06.08 |
招标代理: | 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花桥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桥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EPC已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昆花投核〔****〕*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改造工程 |
昆山花桥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昆山花桥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EPC已由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 昆花投核〔2021〕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昆山花桥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
2.1.1建设地点:沪宁高速及312国道夹角地带,花园路的东侧
2.1.2建设规模:6.25万m3/d。
2.1.3合同估算价: 12178.6695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 6 月 30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 7 月 30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 12 月 26 日
2.1.5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治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有关最新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需求,且满足设计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1、昆山花桥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6.25万m3/d,总变化系数1.3。排放标准从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标至《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32/1072-2018),且污水处理厂通过强化运行管理措施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扩能改造工程规模6.25万m3/d,总变化系数Kz=1.3。预处理采用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化池采用A2/RPIR工艺;深度处理采用磁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工艺;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接触消毒。
现状辅助生产建筑物有鼓风机房、加药间及矾库、碳源投加间及储库、变电所等,其中增加相应的设备,迁建综合楼;其他建筑物如:大门、门卫室等利用现状,本次不再新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和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备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除外),或项目负责人***
(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退休续聘的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4单位负责人***
3.3.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分别为不同专业(设计和施工),承担设计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分工。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设计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5 月 19 日9:00时至2021年 5 月 25 日16:00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投标人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大厅(地址)或通过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180.97.207.27:82/op/downLoadHtml.aspx,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如潜在投标人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的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失败等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1.2登录昆山市水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97.207.27:82/op/Login.aspx 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5.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8日9:30。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2)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联合体投标);(3)投标保证金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8条。
8.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10其他内容:10.1投标人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0.2唱标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如招标文件不要求项目负责人***
10.3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2.联系方式***招 标 人: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468号(泰和国际)12楼
邮 编:325300 邮 编:325300
联 系 人:盛林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0512-5521056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1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