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9 |
---|---|
截止日期: | 2021.06.09 |
招标业主: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花园老小区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园老小区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号文件、榭经资函〔****〕**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大榭开发区城*建设管理局,招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小区 |
海港花园老小区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港花园老小区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20〕22号文件、榭经资函〔2021〕1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大榭开发区海港花园小区。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04936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土建、市政、景观绿化、泛光照明、智能化工程等。
估算总投资:39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设计限额为3500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购置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项目移交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施工图要求。
工期要求:设计60日历天,施工390日历天,并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的竣工验收。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项目总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完成录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施工单位)的人工工资担保(保函信息)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施工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施工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有在建项目。
(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7)施工技术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9日到2021年5月25日16:00时(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下载招标文件。(也可从大榭开发区网站-办事服务-大榭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在主页“注册入口”注册登录)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6 网上下载标书的操作方法,可到“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下载《大榭区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咨询电话:***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
出具单位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仑中心支公司经办。
联系电话***
出具单位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
联系电话***
形式三:银行保函
投标人选择银行保函方式后,须在2021年6月8日16:00自行选择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保函原件须在开标验证时提交给招标人。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8 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一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转账”、“线上投保”和“银行保函”,在“保险”方式下可选择“太保”和“人保”;选择“线下转账”的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大榭开发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 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通过人行大小额系统直接缴入;4.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5.采取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方式,如选择使用“太保”保单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发起投保,如选择使用“人保”保单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两个小时发起投保,未及时发起投保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6 月 9 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大榭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