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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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6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一、项目名称:******民政局办公大楼综合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二、项目采购单位:******民政局 三、项目实施地点:******民政局新址(******荷城街道沧江路**巷**号) 四、计划采购时间:****年*月。 五、预算金额:**万元以内,包括:人员工资、保安制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办公大楼综合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二、项目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三、项目实施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和平巷10号)
四、计划采购时间:2021年6月。
五、预算金额:24万元以内,包括:人员工资、保安制服、税费、社保费等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六、项目内容及有关要求
(一)安保服务:全天候负责区域内正门、区域通道、围墙、各楼层/区域内办公室及公共走道交通及24小时保安、巡逻、值勤,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安全巡查、维护日常办公秩序、指挥进入辖区的车辆有序停放、开展机关大院内绿化修剪、喷淋以及机关大院内停车场和绿化带的卫生保洁工作等。确保保安员分三班轮值,工作日下班时间以及节假日期间定时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巡逻工作。
(二)保洁后勤服务:负责各楼层办公室、会议室、办事大厅以及公共走道的保洁后勤工作,保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干净整洁,发现杂物、废弃物立即清理,及时清扫区域地面积水、垃圾、烟头等,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等。保持洗手间的干净、整洁、无异味,及时更换卫生纸、洗手液、洁厕精等用品。每天定时完成当天垃圾的收集和清运。需配备不少于2名的保洁员。保洁相关消耗品的提供根据双方约定实施。
(三)提供对供配电系统、照明设备、通风设备、给排水系统、电梯、停车场、办公家具及其他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服务,相关消耗品的提供根据双方约定实施。
(四)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爱国卫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白蚁防治、防蚊虫、灭鼠服务等。
(五)中标人须具备编制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或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的能力,每年至少开展消防演练一次。
(六)承接本项目单位必须确保我单位原有保安员、保洁员的工作、工资顺利过渡,为其全额购买社会保险,其中,保安员工资不低于2500元/月(含购买社保的个人缴纳部分),保洁员工资不低于2700元/月(含购买社保的个人缴纳部分)。
七、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为期一年。
八、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九、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梅花街38号三楼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办公室,朱小姐,0757-88883998。
十、报名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具有综合类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许可的公司资质。
(三)投标人必须为入库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承接。
十一、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入库证明材料。
(四)相关报价材料(加盖公章)。
具备相应条件、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有意向承接的机构,应在2021年5月26日下午17:00前向我局报送以上材料(一式六份),相关材料以文件袋袋装并密封后提交。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