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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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31 |
招标代理: | 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锡北镇**文化体育公园高清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亭路晶石国际中心A座**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HCCG****-** 项目名称:锡北镇**文化体育公园 |
关键词: | 租赁 体育 公园 |
项目概况
锡北镇泉山文化体育公园高清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路晶石国际中心A座25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31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XHCCG2021-04
项目名称: 锡北镇泉山文化体育公园高清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400000
最高限价(元): 400000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400000 | 3年 | 否 | 1 | 锡北镇泉山文化体育公园高清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 | 3 | 400000 | 年 | 锡北镇泉山文化体育公园范围内46套高清视频监控租赁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 标项 1,3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除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企业: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2)被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5月19日 至 2021年05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00 ,下午 13: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路晶石国际中心A座25楼
方式: 电子文档介质。 请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带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 800
答疑地点: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
答疑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31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1年05月31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等相关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苏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锡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内15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5961832214